Page 49 - 近代史资料 总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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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德关于邮政事宜的制11 令                                                                                               43














                                      附录:




                                                   00 关税务司: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开设邮政官局,总署奏




                                      准在案。所有章程载明:若寄送内地,即用已设之民局代递,或




                                      系民局将信件交由邮政局转寄,抑或邮政局将信件交由民局转




                                      寄。其内地递寄之信资,应由民局照旧自定自取,与邮政局元




                                      涉。凡民局开在设有邮政局处所,应赴邮政局挂号,领取执据为




                                      凭,无须另纳挂号规费各等语。为此,出示晓谕:凡有民局,均




                                       可于本年八月十五日以前赴关挂号,以便领取上开执据。挂号时




                                       应将本局字号、何年开设、设在何处、局东姓名、籍贯何处、有




                                       分局何处、有何字号代办者、寄递何处、并寄费若干、需时几何




                                       等事,逐一详细报明,以资代寄。再赴关挂号,并无他意,亦毋





                                       庸另纳毫厘费用。即希照办可也。特示。



                                                                                                                                                           光绪                              年            月             日








                                                                                        海关总税务司'通令第 734 号




                                                                                                                邮字第 M 号







                                                    事由:拟由江海、粤海两关派华员同文供事出任邮务。




                                        各关税务司诸君:




                                                    兹以此令授权江海与粤海两关税务司,避选谙晓英文之华人




                                        青年 21 名(江海关 13 人,粤海关 8 人) ,出任邮政局供事,其




                                        中 1 名将于 9 月赴尔关报到,自 10 月 1 日起上任。此等供事,




                                        其地位将同于征税部之华员同文供事,所享薪傣与待遇亦无不相




                                        同。江梅、粤海两关税务司将赴任供事之姓名等咨会你等,而你




                                         等一候选妥试用供事后,亦应如此详明本总税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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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伯特·赫德(签押)




                                                                                                     1896 年 7 月 29 日,于北京海关总税务司署
























                                                                        di也 仁                  ~jpj  iι 王举J fUI •                        ~ik4  引仪式走马z戏必jj 豆jf辈革是 :_'L~~tt                                         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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