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近代史研究》2022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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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骏楠/融民情于国法 :民 初法政人对本土地权习惯的继承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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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初法政人对本士地权习惯之继承和改造事业留给后人的最大启示,是其中蕴含的实践法理 :
               现实经验是高度复杂的 ,且具有强大生命力,任何单维的意识形态或理论都无法对现实做到全面解
               释和塑造; 面对复杂现实,理应以不同的价值诉求和行动策略予以分别应对;即使这些价值和策略
               看似在学理中不能兼容, 但也能够在实践中协调 。 在近代法制变革中,捍卫主权、西法东j斩、社会治
               理、国家建设、经济发展、尊重民情,都是法政界不得不在实践中兼顾的任务 。
                    在本土地权习惯议题上,民初法政人在顺应近代法律潮流的基础上,对习惯予以充分肯定 。 诸
               多本土地权被纳入近代物权体系中 。 对习惯的多数改造,也并非简单粗暴的全盘变动,而是出于具
               有合理性的法理、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需求等原因而展开的局部调整 。 在这一进程中,垦户、长期
               徊户和典权人先买权得到保障,不利于经济流通的亲邻先买权被废除 ;田面权的大部分内容以徊权
                的名义继续存在,但大理院出 于 国家治理的迫切需求,在增租和撤徊事宜上做出对田 面主不利的规
               定;典权得到立法者的高度重视,但他们也担心永久回赎权会产生不利经济后果,所以对回赎期限
               进行限制;本土抵押权的高度流通性得到承认,抵押权实行方式也做到了新旧兼容,但对债务人明
               显不利的流押被坚决禁止; 源自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也在实践中被彻底本土化 。 除了较为复杂的
               对典权的改造情形,上述变革基本都具有近代语境下的历史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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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制与掠夺一一日伪统治时期中国东北殖民地工业体系研究》
                                        孙瑜著 ,黑龙 江人民出版社 2021 年 版, 238 元
                         中国东北的近代工业在经历了清末民初的起步和奉系时代的发展后,被强行并入日本殖民地掠
                     夺体系之中,成为整个日本对外资源掠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该书论述了日伪统治下中国东北
                     殖民地工业体系从建立、扩张、衰落直至终结的演变过程,通过对清末、民国含伪满时期中国东北的制
                     油工业、面粉工业、煤炭工业、电力工业、石油工业等 19 个工业门类的梳理和分析,以具体史实揭示了
                     日本对中国东北工矿业的控制与掠夺,揭露了日本对中国东北民族工业的排挤和吞并,阐述了该 体系
                     对东北经济后续发展的阻碍以及对东北环境的破坏 。
                        该书的论述主要基于大量的"满铁资料"、日文资料、民国史料和口述史料等,重视中日文的对照
                     和校勘,揭示了伪满时期东北工业体系的殖民地性质 。 该书全面论述了伪满时期中国东北的工业体
                     系,厘清了中国东北工业化发展的总脉络,驳斥了日本右翼"建设开发东北"的错误史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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