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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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3 期

                  此的理由:“虽名为直营业务,但实际采用的却是根据不同作业类型招揽承包的做法,需要借助众
                  多承包人的参与,甚至还存在转包给更下一层承包人的情况,耗费了数额不小的中介费用。 此做法
                  与业务方针不相符合,不能不令人遗憾……考虑到中国林业所存在的土匪猖獗、劳动者身份不确定

                  等日本国内闻所未闻的种种事故,一时间骤然变更是不可能的。”                              ①  另外,受当地经济惯习制约,
                  “向承包人预付承包款或贷给钱银为中国人之一般习惯”,公司须向承包人预付部分承包款以充作

                  生产费用。    ②  1914 年时任农商总长的张謇在给袁世凯的一份报告中亦提到,公司“预以资金供给
                  木把,运木下山,再按数结算”。            ③
                      从节约契约成本的角度,公司将生产流程的全部作业环节外包给同一名承包人相对划算,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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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兼具信用与经验的承包人不易觅得” ,这样预付款便面临较高的流失风险,公司只在 1913—
                  1922 年小规模地试行过这种做法,称“请负采伐业务”。                      ⑤  如果拆分作业环节外包给多名承包人,
                  可相对分散风险,但这意味着增加契约成本,故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分包。 经过调适,公司在一般情

                  况下分为四段外包:伐木、造材与集材,运材,管流,编排与放排。 承包人的选定,则根据生产计划,
                  由“拥有相当资产或虽无资产但具有确实保证”的把头之间竞标产生。                               ⑥  由于作为承包人的把头的
                  存在,公司与生产现场及一线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是脱节的,据 20 世纪 20 年代曾任职于公司的李
                  梯青回忆,公司是“把活包给把头,再由把头召集工人进行采伐等生产”。                               ⑦
                      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直营采伐业务的作业地点修筑固定设施,并引进新式设备或技术,但
                  均面临一定的制约。 第一,铁轨可部分取代运材与管流环节,单计运木费用,“铁路运费比牛价较
                  省”。 ⑧  但在操作技术方面,高价引进的日籍或朝鲜籍有经验者尚可,薪资较廉的当地木把则“成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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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劣等”。    ⑨  且从修建成本的角度,“敷设之始须费巨金” ,难以持续投入。 故铁轨运木“在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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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补昔日之不便”,大部分情况下仍只能使用旧法。                       ○  第二,公司在鸭绿江干流第 19 道沟口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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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铁炮堰,可用于截留管流入江的木材,但“每年逢大水冲失后,便需要更换布设,甚不经济”。                                        ○  第
                  三,当地传统样式木排对水位条件的要求较高,日式木排体积较小,在水量不足时亦可流放,但技
                  术要求高。 据 1915 年日本侨民中野初太郎的估算,每连木材从浑江通化至安东的放排费用,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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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排为 90 钱,日式木排为 60 钱。          3  1913 年,公司高价招来 30 名日籍放排人员,对当地木把进行培
                     ①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 B09040883800(第 86—87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二十三巻( E -
                  4 - 2 - 1 - 2 023)(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②  『鴨緑江森林及林業』、135 頁。
                     ③  《规画全国山林办法呈大总统》(1914 年 5 月 3 日),《张謇全集》第 1 册,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2 年版,第 335 页。
                     ④  『鴨緑江林業誌』、169 頁。
                     ⑤  日语的“請負”即为承包之意,由于公司同样须以预付部分承包款的形式投入生产费用,请负采伐业务本质上可视为直营
                  采伐业务的一种特殊类型。
                     ⑥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90200(第 104—105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業務報告関係
                  第四巻(E - 4 - 2 - 1 - 2 - 1 004)(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⑦  李梯青口述,刘勇整理:《对鸭绿江采木公司的回忆》,《浑江文史资料》第 7 辑,浑江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1989 年编印,
                  第 69 页。
                     ⑧  《呈请安设轻便铁路》,《盛京时报》,1909 年 7 月 10 日,第 5 版。
                     ⑨  『鴨緑江林業誌』、166—16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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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来:《奉天中日合办采木公司事业之梗概及其组织》,《东方杂志》第 12 卷第 9 期,1915 年 9 月,第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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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鴨緑江の木材と満洲に於ける木材事情』、2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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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7300(第 349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十五巻(E - 4 - 2 -
                  1 - 2 015)(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7000(第 74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十五巻( E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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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 015)(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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