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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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3 期
赌局,或诱去青楼酒家等高端消费场所,待交易完成后再结算以高额利息。 ① 通过这些经营手段,
尽管明面上的贷款利息只有本金的二三成,料栈在“好年景时收益可达到贷款的五六成……即使
对把头贷款活动偶有失败,好年景的收益亦可弥补这些损失且尚有结余”。 ②
作为木材生产活动的投资者,经营形式意义上的“料栈” 长期活跃 ,个体意义上的“料栈” 却
③
更替频繁。 如 1913 年夏,鸭绿江流域出现罕见干旱,木排滞留等待增水期间,木把伙食费用消耗过
大,已投入及后追加的资金耗尽后,不少料栈被迫放弃生产。 然而,因产量过少,安东市场的木材价
格飞涨“三至五成”,认为有利可图者反而追投资金,雇佣放排人员前往上游,将大排拆组为小排,
力图在低水位条件下强行流送木材。 ④ 据日本驻安东领事馆的统计,1910—1913 年平均每个生产
年度参与投资活动的料栈为 74 家,其中新参与的料栈与停止参与的料栈分别约为 14 家与 23
家。 ⑤ 在这样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竞争环境中,已投入资本损耗完毕或选择撤资的料栈清盘出
局,认为有利可图的料栈则携新的资本入局,从而为木材生产活动的持续进行提供了一套社会资本
灵活进出的投资机制。
概言之,鸭绿江木材的生产模式具有三大特征:第一,生产流程层面,无须投入大量固定资本,
每个作业环节均最大限度地因应自然条件;第二,劳动组织层面,实行团队作业,在少数有经验者
(把头)的带领与管理下,普通劳动者(木把)持简单工具进行重复性的体力劳动;第三,资本关系层
面,投资者(料栈)以贷款形式投入生产费用,大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生产结束后领取,两者分
别以投资、劳动报酬共同承担生产风险。 这些特征,也基本符合伪满政权实业部林务司司长岸良一
对当时东北林业生产的描述。 他称:“木材业者年年与把头签订契约,按照契约金额预先支给相应
的粮食、伐木器具或现金。 把头率领木把入山,搭建小木屋,冬季完成伐木,利用牛马雪橇在积雪上
集材。 陆运用橇,流送木材则在春季解冰后进行,最后运抵市场。 这是一直以来的普遍做法,现如
今伐木、运输的时间与方法也没有大的变化。” 日俄战争后,日本将鸭绿江林业定位为其在中国东
⑥
北殖民经营事业的一环,并制定了相应的经营计划:以鸭绿江采木公司为经营工具,控制鸭绿江流
域的森林资源,该公司的业务与管理由日本政府控制,通过该公司的经营活动谋取经济利益与实现
势力扩张。 ⑦ 被寄予政治性经营任务的鸭绿江采木公司,其经营活动即在前述的行业基础上展开。
二、 模仿:鸭绿江采木公司经营业务的落地
1908 年 9 月,鸭绿江采木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经营期限为 25 年,拥有鸭绿江干流
①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1000(第 42—43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七巻(E - 4 - 2 -
1 - 2 007)(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②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7300(第 351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十五巻(E - 4 - 2 -
1 - 2 015)(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③ 至 20 世纪 30 年代仍有论者称:“鸭绿江和浑河流域采伐的木材都集中在安东,现在安东经营木业的商家料栈大小有百
余家之多。”徐嗣同编:《东北的产业》,中华书局 1932 年版,第 59 页。
④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 B09040890100(第 14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業務報告関係 第四巻
(E -4 -2 - 1 - 2 - 1 004)(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⑤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7700(第 57—63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十六巻(E - 4 -
2 - 1 - 2 016)(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⑥ 工業化学会満洲支部編『満洲の資源と化学工業』、丸善株式会社、1935 年、57 頁。
⑦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 B09040865800(第 82—163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一巻( E - 4 -
2 - 1 - 2 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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