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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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磊 / 鸭绿江采木公司与日本对东北林业生产的殖民介入(1908—1931)
栈投入的生产费用在形式上属于贷款,如果出现生产亏损,责任由把头承担,其贷款本息的不足额
部分将结转至下一个生产年度。 ① 据日本农商务省调查员记录的 1900—1901 年度某次生产活动
的账单,其产材售价为 2880 两,生产成本为 1581. 3 两,利润为 1298. 7 两,利润率达 82% ( 详见
表 1)。 而在生产成本中,生产开始前须投入的生产费用为 696. 3 两,仅占 44% ;生产结束后付给合
伙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 885 两,占 56% 。 故从投资者的角度,料栈只须投入较小额度的资金即
可启动生产。 若生产顺利,其贷款本息可足额收回;若生产不顺,不足额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保
留收回的可能性,即便出现把头逃亡或身故等极端情况,其实际损失亦已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与
之相对,在生产成本中占大头的合伙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与生产绩效挂钩并在生产结束后领
取,故他们亦须承担生产风险。
表 1 1900—1901 年度某次木材生产活动的账单
把头工资(3 人) 210 两
劳动报酬 木把工资(15 人) 675 两
小计 885 两(56% )
临时雇入把头工资(1 人) 35 两
临时雇入木把工资(5 人) 100 两
木把伙食费(18 人份) 270 两
生产成本 临时雇入木把伙食费(6 人份) 27 两
生产费用 加餐费(每月 2 回) 39. 6 两
器具费 40. 7 两
租牛费 84 两
其他杂费 100 两
小计 696. 3 两(44% )
合计 1581. 3 两
产材售价 2880 两
利润 1298. 7 两(82% )
资料来源:宮島多喜郎『清韓両国森林視察復命書』、69—73 頁。
为提高经营效率,一方面,料栈竭力压缩生产费用的投入数额,以降低投资风险,尽量以实物形
式向木把配给生产物资,如“实价 100 两之物资加价 2 成计为 120 两” ;限制生产期间木把的生活
②
标准,他们“一旦入山终日劳动……只以粟、玉米与咸菜果腹,一日辛苦后只能进入草木搭建的小
屋中休息”。 ③ 目睹这般劳动环境的日方调查者曾感叹,“忍耐衣食住之困乏,甘受世上无与伦比之
低廉收入,此处决非我邦劳动者堪与竞争之地”。 ④ 另一方面,料栈设法截留木把的劳动所得,以占
有更多生产利润,在木排抵达安东等待交易期间,主动预支钱银供木把挥霍,或在栈内置酒食与开
①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1000(第 37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七巻(E - 4 - 2 - 1 - 2
007)。
②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B09040871000(第 40 画像)、鴨緑江採木公司関係一件 第七巻(E - 4 - 2 - 1 - 2
007)(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③ 『満洲誌草稿』第 1 輯第 2 巻、840 頁。
④ 石北捨作、西山忠太『満洲森林調査書』、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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