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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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杰 / 近代汉口区域银两货币市场的演变
部特许,绝对禁止现洋、现银出口。 ① 在集中现金政策下,纸币直接取代市面的实银,导致实银在金
融、贸易市场上的流通遭受巨大阻碍。
集中现金令颁发后,“武汉金融紊乱,至近日已达于极点……市面即不准流通现金,因之各种
纠纷多有由此而起者,如铜元之缺、汇水之昂、物价之高等等皆是”。 ② 受集中现金令的影响,汉口
银钱业受到冲击,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同业亏损短时间达上千万元。 银行家陈光甫在日记中写道:
“若言民间实业,至去岁现金集中以来皆入破产之途。” 武汉国民政府规定中、中、交三行所发汉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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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元价值白银 7 钱 1 分、洋例银与规元银比价调整为 1 ∶ 1。 在禁止现金流通期间,每 1408. 45 元汉
钞折合为洋例银 1000 两或规元银 1000 两,作为对上海以及其他商埠货币结算的标准。 由于三行
所发行的汉钞信用大跌,加上南京国民政府实施对武汉政府的货币金融封锁,在对外金融市场兑换
中充当中介的洋例银无法正常运转。
为了稳固货币市场,汉口银行公会还进一步通知各银行尽可能遵守政府禁止现洋、现银出口的
规定。 政府还对银两、银元兑换作出规定:“各银行一律禁止买卖银元,凡结算银两,应按照法定每
元 7 钱 1 分计算,不准高抬抑勒,倘有违犯,即应认为破坏金融,从严惩办,并由本部随时派员严密
侦查,以杜奸狡。 各该行号商民务宜一律遵守。” ④
集中现金政策的出台,还导致汉口与国内其他商埠之间货币汇兑及贸易结算往来无法顺利进
行。 “洎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七日武汉当局颁布现金集中令以后,市场现货,避匿无余。 实际上已绝
无估宝流通,洋例至此,因失其凭藉,于是金融市场为之骤变。” 沪津各埠甚至直接宣布暂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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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一切金融往来关系,拒绝兑换汉埠所寄汇票并停用汉钞。 随后蒋介石还下令“凡印有汉口字
样之中国、交通两行之钞票,不得向他省两行任意迫令兑现”。 ⑥ 此后更是下令各地禁用汉钞,禁止
运输现金到汉。
现金集中令颁布前, 上海规元对洋例银汇价基本平稳, 每 1000 两洋例银合规元最高为
1039. 75 两,最低为 1028. 75 两,两者之间相差 11 两。 武汉国民政府颁布现金集中令后,“行市固
定为 1000 两,而实际上有规元在汉口出卖 1100 两”。 ⑦ 对外汇兑不通,汉口对外金融往来基本断
绝,汉口申汇行市“十八日即涨为 1000 两,十九日更涨为 1100 两。 其实自十八日起,上海已与之断
绝汇兑关系,虽出高价购买规元,亦无问津者”。 ⑧ 至该年 8 月货币金融市场仍极度动荡,“申汇之
高涨颇足以表示汉口市场之不安。 往时只须九百六七十两汉洋例银即可易得上海规元银千两
者,今则需 2500 两汉洋例银,而后乃可得申规元银 1000 两矣。 况既不公开行市,一切交易悉赖
暗盘”。 ⑨ 洋例银挂钩的二四宝银转变为不兑换的汉钞。 纸币发行数额巨大,现银难以满足。 汉钞
发行不受限制使得洋例银信用与兑换价值大幅缩水,到 9 月 18 日汉沪之间汇价已经跌至 4100 两
① 关于武汉集中现金政策的影响,可参见冯筱才《自杀抑他杀:1927 年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条例的颁布与实施》,《近代
史研究》2003 年第 4 期。
② 立庵:《最近汉口之金融问题》,《银行杂志》第 4 卷第 21 号,1927 年 9 月 1 日,第 1、3 页(文页)。
③ 上海市档案馆编:《陈光甫日记》,1928 年 4 月 9 日,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5 页。
④ 《汉口银行公会就武汉国民政府推行集中现金条例致中国实业银行函》(1927 年 4 月 20 日),武汉市档案馆藏,汉口银行
公会档案,98 - 1 - 63。
⑤ 张克明:《汉口之洋例与废两改元》,《汉口商业月刊》第 1 卷第 7 期,1934 年 7 月 10 日,“论文”,第 9 页。
⑥ 姚崧龄编著:《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年版,第 68 页。
⑦ 黄既明:《集中现金中之汉口钱业》,《银行杂志》第 4 卷第 14 号,1927 年 5 月 16 日,“调查”,第 1 页。
⑧ 《武汉政府集中现金经过概况》(1927 年 3 月—1928 年 12 月),田子渝主编:《 武汉国民政府史料》,武汉出版社 2005 年
版,第 404 页。
⑨ 立庵:《最近汉口之金融问题》,《银行杂志》第 4 卷第 21 号,1927 年 9 月 1 日,第 2 页(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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