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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đ 与江省藩粮议定援照鄂章办理đ 但采办额数由初拟的 10 万石减为 8 万石。同期đ 盛宣怀致函湖
                 南đ 王文韶复信径照鄂省章程đ 办理 3 万石。 ① 11 月 15 日đ 盛宣怀再收王文韶来函đ 称经与藩粮公
                 商đ 湖南只能试办 2 万石。 ②        值得注意的是đ 在盛氏前往江楚前đ 朱其昂 “ 均早有函求”đ 联系各省采
                 办。各督抚遂皆札委盛、 朱会同办理。
                     尽管如此đ 盛、 朱却不愿与对方合作đ 当时也未就此沟通。11 月đ 朱其昂在盛氏返沪后赴鄂đ 尽
                 管李鸿章、 李瀚章劝其无须前往。他得知需与盛氏合办鄂漕đ 称 “ 非分内之事đ 未敢越俎而谋”đ 显
                 有不满。盛、 朱均欲独自承办江广漕务đ 以便独揽利益。而在江广督抚看来đ 朱其昂办理江浙海运
                 多年đ 津通交兑经验尤其丰富đ 盛宣怀也曾负责江苏的采运。出于谨慎的考虑đ 湖北、 湖南提出采
                 运、 交兑各环节统归招商局办理đ 二人需和衷共济đ 共同负责。李鸿章也札令二人共同协作đ 明确其
                 共同分配采运利益与办漕经费。 ③
                     1874 年末đ 与盛宣怀等议定采运大略后đ 江广督抚先后就本年漕务覆奏。他们的态度十分一
                 致͇ 本省漕粮难以征收本色đ 但京仓需米孔殷đ 应以采买另筹起运。李瀚章覆奏đ 湖北拟 “ 酌提漕折
                 银两đ 采买米三万石đ 由轮船海运至津兑通” 。买运、 交仓一切事宜均责成盛宣怀、 朱其昂妥为经
                 理。 ④  王文韶奏称đ 湖南拟 “ 酌提漕折银两đ 试办采买米二万石”đ 由盛宣怀负责海运交仓。 ⑤                                刘坤
                 一奏称đ 江西拟购米 8 万石海运đ 交盛宣怀、 朱其昂 “ 在江皖一带采买籼粳米石运沪đ 由商局轮船包
                 运至通交仓” 。 ⑥
                     是年đ 湖北、 湖南和江西拟试办漕粮的采买海运đ 更重要的是đ 各督抚计划将米粮的采买、 运输
                 与交兑委托盛宣怀、 朱其昂一手经理đ 由其包买、 包运、 包交。王文韶与盛宣怀的通信đ 清楚地说明
                 了这一转变。他写道đ 尽管盛氏 “ 办此有年đ 事事熟练đ 本可不必另委帮办 ”đ“ 惟漕米正供đ 竟无本
                 省人员到通đ 揆诸政体đ 尚觉未协” 。河运时期đ 粮道负责本省漕运事务đ 随旗丁押运漕粮北上交
                 兑đ 此即 “ 政体”。是年đ 王文韶象征性地派委本省州县一人 đ“ 或赴沪随同赴津đ 或自行到通”đ 在仓
                 场衙门等待湘漕đ 领到回文后带回。但购买、 转运、 交兑等事统归盛氏经理 đ“不令该员与闻”。王
                 文韶认为đ 如此办理 “ 事归专一đ 不致掣肘”đ 又相对符合 “公事体例”。 ⑦                        江西、 湖北甚至不再委员
                 帮办đ 全交招商局一手经理。 ⑧           可见đ 江广将漕运官僚系统负责之事外包于招商局đ 直接改变了既
                 有的 “ 公事体例” 。
                     1874 年末đ 户部很快议准三省的采买海运方案。司农最重视的是đ 漕粮停运二十载后đ 江广以
                 新的方式恢复了本色起运đ 有益于京师仓储。对招商局委员而言đ 他们在江浙之外开拓了新的业务
                 与利源đ 不仅负责江广漕粮的海运交兑đ 而且包办米石的采买。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đ 经李鸿章、 盛
                 宣怀等人借助淮系与盛家的关系网络多方联络、 运作đ 户部与招商局合力推动了 1874 年江广的采
                 买海运。如江西按察使李文敏所称đ 军兴后江省漕务 “ 旧章残缺”đ 是年 “ 骤议起运đ 事属创始đ 兹由




                    ① 《盛宣怀致盛康函》( 1874 年 10 月 20 日) , 港中大盛档,sxh15 - 0002; 《盛宣怀致盛康函》( 1874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2
                 日) , 上图盛档,092216、092217。
                    ② 《王文韶致盛宣怀》( 1874 年 11 月 15 日) , 港中大盛档,sxh42 - 0163。
                    ③ 《杨宗濂致盛宣怀函 》,《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 下册, 台北,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 1889—1890页;《沈能虎致
                                                             “
                 盛宣怀函 》,《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 中册, 第 1340—1341、1344 页 ; 《李鸿章札轮船招商局文》( 1875 年 1 月 1 日) , 上图盛档,
                047198。
                    ④ 《李瀚章折》( 1874 年 11 月 18 日) , 军机处档,117384。
                    ⑤ 《王文韶折》( 1874 年 12 月 7 日) , 军机处档,117770。
                    ⑥ 《刘坤一折》( 1874 年 12 月 12 日 ) ,《刘坤一遗集》 第 1 册, 第 343—344 页。
                    ⑦ 《王文韶致盛宣怀》( 1874 年 11 月 15 日) , 港中大盛档,sxh42 - 0163。
                    ⑧ 《刘坤一折》( 1874 年 12 月 12 日 ) ,《刘坤一遗集》 第 1 册, 第 343—3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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