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抗日战争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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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                   2020 年第 3 期


    隶于军事委员会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北伐期间,国军不断夺取兵工厂,陆军兵工业规模逐步扩
    大,亟待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1928 年 12 月 1 日,军政部兵工署成立,军政部次长张群兼任署长。
    12 月 11 日,《军政部兵工署条例》规定兵工署直隶于军政部,掌管全国兵工事宜。                                                    ①   兵工署成立之
    初,直辖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金陵兵工厂和济南兵工厂,中原大战期间接收巩县兵工厂,战后

    又将陕西机器局 6 座小型兵工厂整合为华阴兵工厂。
                                        表 1  兵工署直辖兵工厂一览表(1931 年)

        厂名         所在地       工人数(人)                                       生产能力
     金陵兵工厂          南京           1100     月产:马克沁机枪 35 挺、飞机炸弹 700 枚;日产:枪弹 90000 发
                                          月产:三十节机枪 64 挺、勃朗宁手枪 20 把、克式山炮 6 门、克式野战炮 1
     上海兵工厂          上海           3300     门、迫击炮 50 门、飞机炸弹 1000 枚;日产:枪弹 170000 发、炮弹 200 发、火
                                          药 320 公斤
     济南兵工厂          济南           1500     月产:枪弹 2500000 发、手榴弹 30000 颗、飞机炸弹 1000 枚
                                          月产:三十节机枪 52 挺、驳壳枪 200 把、十年式山炮 2 门、37 毫米火炮 8
     汉阳兵工厂          武汉           4540     门、迫击炮 20 门、迫击炮弹 600 发、飞机炸弹 500 枚、手榴弹 2500 颗;日产:
                                          汉阳式步枪 200 支、枪弹 150000 发、火药 450 公斤
                                          月产:巩造步枪 1300 支、马克沁机枪 12 挺、迫击炮 22 门、75 毫米炮弹 5500
     巩县兵工厂 河南巩县                  2400
                                          发、82 毫米迫击炮弹 10000 发、150 毫米迫击炮弹 3500 发、手榴弹 20000 颗
     华阴兵工厂 陕西华阴                  1000     月产:三十节机枪 10 挺、飞机炸弹 900 枚、迫击炮 10 门、迫击炮弹 1500 发
        资料来源:《全国兵工厂一览表》(1931 年 3 月 13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234—235 页。

          表 1 为 1931 年兵工署直辖各厂概况,从中可见各厂分散全国各地,不利于兵工物资的运输调
    配,地理位置也不利于国防。 其中上海、金陵和济南兵工厂位于国防前沿地区,一旦爆发战争,极易
    被外敌迅速攻占,济南兵工厂在“五三”惨案期间即有被日军劫掠破坏的先例。                                                      ②   同时,各厂产品型
    号混杂,多为一战前旧式武器,性能落后,产量也无法满足国军 100 多万陆军的需要。 此外,兵工署
    虽名义上主管全国兵工业,但多数兵工厂尚由各地方实力派掌控。 其中,东三省兵工厂规模位居全
    国第一,枪炮种类繁多,重型火炮生产能力更为国内独有,工人多达 17000 人,超过兵工署直辖各厂
    之总和。      ③  若兵工署成功接收该厂,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 但遗憾的是,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东三
    省兵工厂被日军占领,使中国兵工业蒙受巨大损失。                                    ④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紧对中国的侵略。 1932 年 1 月“ 一·二八” 事变爆发,中日两军在上海
    对垒。 实战表明,双方武器差距显著。 国军参战部队中,第八十七和八十八师原为警卫军第一、二
    师,武器在国军中已属上乘,但相较于日军,自动枪械和重型火炮十分匮乏,在火力战中明显居于劣
    势,同时缺少高射炮和反坦克炮,面对日军战机和坦克往往束手无策。                                                  ⑤  此外,淞沪战事再次暴露
    兵工厂位于国防前线的弊端。 开战之初,上海兵工厂尚能维持生产支援前线,但因战斗日趋白热




        ①   此处“兵工”实指陆军兵工业,空军飞机厂和海军造船厂分别隶属于航空署和海军署。 参见《 国民政府军政部条例》
    (1928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编:《 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 3 辑,国防工业出版社 1993 年
    版,第 3 页;《军政部兵工署条例》(1928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2 页。
        ②   《中国近代兵器工业》编审委员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清末至民国的兵器工业》,国防工业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51 页。
        ③   《全国兵工厂一览表》(1931 年 3 月 13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236 页。
        ④   《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清末至民国的兵器工业》,第 179 页。
        ⑤   《“一二八”淞沪抗日战纪附录六(作战经验)》 (1932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和战史编纂委员会档
    案,787 /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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