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抗日战争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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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                   2020 年第 3 期


    工厂,每年装备 5 个师的目标也难以达成。 于是修改计划,将株洲兵工厂建设时间延长至 5 年,生
    产目标从 8 年内装备 40 个师降为 5 年内装备 10 个师,并令军政部将修改后的计划列入 1933 年度

    军费预算。       ①
         1932 年 8 月,参谋本部对《建设新兵工厂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在其基础上拟具《兵工厂整理
    计划草案》。 该草案主张陆军兵工业重心内移,停办上海兵工厂,重点建设太原、巩县和汉阳等内
    陆兵工厂,并保证每种主要武器有 2—3 座兵工厂从事生产。 同时,草案依据军事委员会新颁《 暂
    行陆军师编制》,重新制订生产计划,进一步降低步枪和迫击炮产量,并生产新编制增添的 20 毫米

    机关炮。      ②  该草案对兵工署的整理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1932 年 9 月,兵工署按照草案建议裁撤上
    海兵工厂       ③ ,将生产设备分配给汉阳、巩县和金陵兵工厂,装配费用共计 167 余万元。                                                ④   其中,金陵
    兵工厂接收重机枪和迫击炮生产设备,巩县兵工厂接收枪弹生产设备,汉阳兵工厂接收火炮和火药

    生产设备,并将火药生产职能剥离,成立独立的汉阳火药厂。                                          ⑤
          除参谋本部外,德国军事总顾问魏采尔( Gerog Wetzell) 亦对《 建设新兵工厂计划》 提出批评意

    见。 1932 年 10 月 18 日,魏采尔向蒋介石上呈《 改良兵工厂之意见》,评价《 建设新兵工厂计划》
    “大而无当,不切实用”。 他认为兵工署过高估计了直辖各厂的生产能力,据其考察,汉阳和巩县兵
    工厂设备陈旧、产品质量低劣。 兵工署应在德国顾问的指导下全面整理旧厂,完善步枪和机枪等基
    本武器的制造,即便建设新兵工厂,也应先生产步兵枪械,再逐步生产火炮和炮弹。 他建议蒋介石
    聘请国外资深兵工专家参与兵工业整理, 推荐任职于德国陆军兵器局的喀连甫斯基 ( Oberst
    Karlowski),称其为“德国方面最熟悉兵器及弹药之专才”。 在意见书最后,魏采尔强调中国兵工业
    积弊众多,必须指派合适人选负责整理,革新兵工署人事。                                        ⑥
          魏采尔提出以上批评,一方面是基于中国兵工业落后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德国的
    在华利益。 此时,兵工署以署长洪中和设计科科长李待琛为首,认为法国陆军武器居世界领先地
    位,直辖各厂应全面仿制法国武器。 1932 年 6 月,兵工署召开制式兵器会议,选定 19 种陆军制式
    武器,其中 12 种为法国武器,德国武器仅入选毛瑟 1924 式步枪。                                       ⑦  兵工署在《建设新兵工厂计划》
    中明确提出各厂未来出品应以制式兵器会议所选型号为准,并计划邀请法国施耐德公司( Schneider
    et Cie)参与建设株洲兵工厂。                 ⑧  若以上计划付诸实施,将严重影响德国军火的对华出口,继而动摇
    中德军事合作的根基,身为军事总顾问的魏采尔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因此,魏采尔在意见书中强调
    德国顾问的作用,并推荐德国兵工专家来华任职,以确保德国在中国陆军兵工业整理中的突出
    地位。


        ①   1933 年度指 1933 年 7 月 1 日—1934 年 6 月 30 日,下文出现“某年度”均指当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 《 兵工署报
    送国防兵工五年建设计划预算书给军政部呈文稿》(1932 年 8 月 6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91 页。
        ②   《参谋本部检送兵工厂整理计划草案给军政部公函》(1932 年 8 月 29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95—
    99 页。
        ③   张伯初:《上海兵工厂之始末》,《人文月刊》1934 年第 5 卷第 5 期,第 15 页。
        ④   《俞大维、何应钦呈蒋中正报告》(1935 年 9 月 5 日—12 月 20 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 / 073100 / 00002 /
    001。
        ⑤   《第二工厂厂史》(1948 年 6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176 页。
        ⑥   《佛采而总顾问对改革陆军及改良兵工厂意见》 (1932 年 10 月 18 日),台北,“ 国史馆” 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 /
    110500 / 00004 / 010。
        ⑦    《 制式兵器会议规定之 制 式 兵 器 一 览 表、 审 查 报 告》 ( 1932 年 6 月) ,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藏, 兵 工 署 档 案,0033 / 0017 /
    0742 / 0149。
        ⑧   《兵工厂整理计划草案及建设新兵工厂计划》(1932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和战史编纂委员会档案,
    787 /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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