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抗日战争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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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                   2020 年第 3 期


    工厂试行兵工会计规则,逐步统一会计规程,同时完善成本核算制度,以便实行科学化管理。                                                                  ①  试
    行期间,军政部会计长办公处会同军事委员会和审计部赴各厂查账,确保账款相符。                                                           ②
          按照兵工署规定,各厂会计制度分为营业会计和成本会计两种。 其中,营业会计由各厂原有会
    计制度改善而来,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成本会计则涉及诸多生产环节,计算琐碎繁杂,加之各厂会
    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故推行效果不一。 为此,兵工署于 1935 年设立统一兵工会计委员会                                                            ③ ,首先
    统一各厂营业会计,形成署厂间会计系统的连锁,之后统筹划一各厂成本会计,构成完整的兵工会

    计体系。      ④  1936 年 12 月,上述工作基本完成,统一兵工会计委员会解散。                                      ⑤  兵工会计制度实施后,
    各厂按时向兵工署上呈材料月报、收支旬报和收支月报,兵工署则会同中央审计机关定期赴各厂核
    销账款,厂方虚抬造价的情况得以缓解,兵工署对各厂财务状况也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 同时,随
    着成本核算制度在各厂推行,兵工署通过分析各种产品的成本构成,指导厂方制定降价方案,在保

    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产品造价。                               ⑥  据兵工署统计,1933 年至 1937 年,各厂主要产品价
    格均大幅下降,节省制造经费近 2000 万元。                           ⑦
          推行兵工会计制度的同时,兵工署还通过引进工作图样和检验样板,重点提升各厂的生产标准
    化水平。 工作图样是工业品在生产阶段所依据的图样,检验样板则用来检测产品零部件及成品规
    格,是工业标准化生产的必需品。 洋务运动以来,国内兵工厂缺乏生产标准化的观念,仿制国外武
    器时很少引进工作图样和检验样板,用料、尺寸和工艺等皆依靠简陋技术条件自行摸索,仿制品的
    质量远逊于国外原产品,各厂间的生产标准也极不统一,甚至不同兵工厂所产同种产品,用料和尺
    寸都存在较大区别。 为改变这一状况,兵工署于 1933 年 10 月成立技术司                                              ⑧ ,从国外引进多种武器
    弹药的工作图样和检验样板,规范直辖各厂的生产和检验标准。
          在此过程中,德国军方给予兵工署较多援助。 1934 年,德国陆军兵器局向技术司提供毛瑟
    1924 式步枪、MG - 08 式重机枪和 7   9 毫米枪弹的全套工作图样和检验规格。 技术司获得上述材
    料后,又向德国样板厂商订购检验样板,一并下发直辖各厂仿制。 其中,汉阳、金陵和济南兵工厂                                                                   ⑨
    参考德方所赠工作图样和检验规格,制订枪弹生产和检验标准,新产子弹外表光洁、尺寸准确,射击
    故障率有所降低。 巩县兵工厂根据毛瑟 1924 式步枪的工作图样,于 1935 年成功制成中正式步枪,
    质量和性能较汉阳式步枪和巩造元年式步枪有显著提升。 金陵兵工厂获得 MG - 08 式重机枪的工
    作图样后,依照图样改造马克沁式重机枪,并自制检验样板,于 1935 年制成民国 24 年式重机枪,相
                                                                                                                     
                                                                                                                     
    较于以往出品,不仅射击精度有所提升,还附有纵深射击和高射装置,总体性能接近德国原产。                                                                       
    为巩固生产标准化的成果,1934 年起,兵工署令直辖各厂按照德国兵工材料标准选购原料,并规定
    由技术司依据德国陆军兵器局颁布的检测条例,对各厂造缴械弹进行抽样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则整


        ①   《兵工署饬各厂自二十三年度起试行兵工会计训令稿》 (1934 年 7 月 10 日),《 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 3 辑,第
    745—746 页。
        ②   《制造司二十三年度工作报告摘要》(193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42 页。
        ③   《军政部大事记》(1927—1943 年),台北,“国史馆”藏,陈诚副总统文物档案,008 / 010706 / 00027 / 002。
        ④   《制造司二十三年度工作报告摘要》(193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42 页。
        ⑤   《军政部大事记》(1927—1943 年),台北,“国史馆”藏,陈诚副总统文物档案,008 / 010706 / 00027 / 002。
        ⑥   《四年来兵工整理经过报告》(1937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和战史编纂委员会档案,787 / 2037。
        ⑦   《兵工署四年来所造主要械弹经费支出节省统计表图》(1937 年 4 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军政部兵工署档案,774 / 1121。
        ⑧   《兵工署组织条例》(1933 年 10 月 9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5—16 页。
        ⑨   1934 年 5 月,第三路军总指挥部因经费不足将济南兵工厂交还兵工署。 参见《第三十工厂厂史》(1947 年),《中国近代兵
    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235 页。
            《技术司二十三年度工作报告摘要》(1935 年 6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 3 辑,第 147 页;《 四年来兵工整理
          
          
    经过报告》(1937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和战史编纂委员会档案,787 /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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