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抗日战争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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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                   2020 年第 3 期


          由表 2 可知,若每年装备 5 个师,兵工署直辖各厂仅能满足步枪、重机枪、迫击炮和枪弹的供
    给,炮弹产量严重不足,轻机枪、高射机枪和多种火炮无法自产。 因此,兵工署认为旧厂整理工作应
    重点调整各厂生产结构,降低步枪、重机枪和迫击炮产量,以节余产能转产轻机枪、步兵炮等稀缺武
    器,并设法提高弹药产量。 同时,各厂还应结合自身生产优势,集中生产同类型武器,实现生产的专

    门化。

                                          表 3  1932 年兵工署旧厂整理计划表

           厂名                        整理办法                                       整理后每月产能
                        另迁新址( 地点待定),扩充机枪厂
                                                             重机枪 60 挺、高射机枪 10 挺、步机枪弹 2600000 发、手
        上海兵工厂           并筹制高射机枪,停产迫击炮,炮厂
                                                             枪弹 80000 发、迫击炮弹 12500 发、飞机炸弹 1000 枚
                        和火药厂设备拨归汉阳兵工厂
                                                             轻机枪 150 挺、轻迫击炮 20 门、步机枪弹 1800000 发、迫
        金陵兵工厂           筹制轻机枪
                                                             击炮弹 10000 发
                        扩充机枪厂,筹制手枪,枪弹厂移转
                                                             步枪 3100 支、手枪 200 把、步兵平射炮 10 门、步兵榴弹
        汉阳兵工厂           巩县兵工厂,接收上海兵工厂火炮
                                                             炮 12 门、飞机炸弹 1000 枚、无烟火药 9   5 吨、炸药 13 吨
                        和火药生产设备
                                                             步枪 1320 支、重迫击炮 10 门、步机枪弹 2600000 发、高
                        接收汉阳兵工厂枪弹厂设备,扩充
        巩县兵工厂                                                射机枪 弹 100000 发、 迫 击 炮 弹 4000 发、75 毫 米 炮 弹
                        炮弹厂
                                                             15600 发
        济南兵工厂           维持原产                                 枪弹尽量生产、飞机炸弹 1000 枚、手榴弹 30000 颗
        华阴兵工厂           停造重机枪                                迫击炮弹 2000 发、手榴弹 10000 颗

                                                             冲锋枪 200 支、75 毫米山炮 6 门、75 毫米野战炮 6 门、步
                        恢复枪厂、炮厂、枪弹厂、炮弹厂和
        太原兵工厂                                                机枪弹按需制造、手枪弹 80000 发、手榴弹 50000 颗、75
                        火药厂
                                                             毫米炮弹 15600 发、无烟火药 2   6 吨、炸药 3   6 吨
        资料来源:《兵工厂整理计划草案及建设新兵工厂计划》(1932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和战史编纂委员会
    档案,787 / 2212。


          由表 3 可知,除直辖 6 厂外,兵工署还计划重点整理太原兵工厂。 该厂原为华北第一大兵工
    厂,中原大战后由东北军接管,1931 年因经费短缺改组为修械所,大幅裁员并停产军火。                                                           ①   兵工署
    计划派员接收太原兵工厂,恢复其生产规模,出产冲锋枪、山炮、野战炮和各类弹药。 除太原兵工厂
    外,兵工署认为地方兵工厂中,成都兵工厂和广东兵器制造厂生产能力较强,具有接收价值,但须待
    内乱与“匪患”肃清,交通较为便利时接收整理。 旧厂整理完毕后,每年可基本满足 5 个师对步兵
    武器和弹药的需求。 但仅完成上述工作,国内陆军兵工业仍存在两大缺陷。 第一,各旧厂火炮生产
    能力薄弱,尤其缺乏生产重型火炮的能力,无法满足新编部队对火炮的需求。 第二,各厂生产原料
    依赖进口,一旦国际交通线在战时被日军切断,将陷入原料断绝的境地。
          为弥补以上缺陷,兵工署拟在湖南株洲兴建集火炮、弹药和兵工原料生产于一体的大型兵工
    厂,作为未来陆军兵工业的中心。 兵工署认为株洲位于湘江下游和粤汉、株萍铁路交汇之处,水陆



        ①   刘笃恭:《山西兵工厂的沿革》,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山西文史资料》 第 16 辑,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3 年
    版,第 1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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