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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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华/抗战时期中国对德意传教士的控制政策与地方实践


          其中3名女传教士在12月因病保释返芷。另一是1942年10月洪江费恩德(E. Witt)、何伦卫
          (0. Hellenweger)案,因军委会定其有间谍嫌疑而送阳朔收容所,其家属2人自愿同样处理。①后桂
          林战事告急,阳朔敌侨先后被撤退到贵阳和重庆,费恩德、何伦卫、包格非等经内政部许可释放,在

          渝自由传教。②此三案均为德籍教士,因间谍嫌疑与普通敌侨一样被收容,但均未彻查,只是为保
          万一被收容,从结果看尚属宽容。
              与意籍传教士不同,德国传教士在战后须受新颁《德侨处理条例》的制约,除少数回国外,每人
          须提交本会负责人担保书,报外交部批准,才能继续传教。比如在云南,1946年8月云南中华基督

          教内地会会长李燕卿和内地会总会英籍会长华福兰(Frank Houghton)为冯义根(Eugen Fink)等26
          人提供了担保书。③在甘肃,濮登博和天水教区主教侯德明也分别为其教区的55名和49名德国
          传教士提供了担保书。④这项工作断断续续到1947年才完成,而对其战时控制也趋向终结。



                                                          结论


              抗战爆发后,随着中国与德意关系恶化,作为在华侨民主体的德意传教士陷入尴尬。因他们散

          居中国各地,中国官民特别是地方军政当局,非常担忧他们充当日本间谍,给军事和国家安全带来
          威胁,因此频繁指认他们通敌,致使间谍嫌疑案频发。尽管这些案件因均未彻查,难以确定间谍行
          为的真实性,但在战时特殊情境下,中国官民的担忧不无道理。不过,在断交前这引发德意驻华使

          馆的强烈抗议,而以外交部为代表及以蒋介石为中心的国府中枢,也为避免引发国际纠纷,把德意
          推向日本,在秘密监视的同时,并未对德意传教士采取强制措施。
              但这种间谍忧虑直接影响到宣战后中央控制政策的出台。在政策制定中,天主教中外神职曾
          参与意见,国民政府考虑到国际惯例、教廷关系及在德意华侨安全,出台了不同于普通敌侨的宽容

          性差别化政策。而在法令公布后,于斌及教廷代表等又借中梵建交换使,成功促使国府调整法令,
          使管控政策更趋温和。当然,这也遭到中央部委特别是地方军事长官一定的抵制,所以法令及其变
          化也是各方妥协的结果。而在中央政策走向地方实践的过程中,受各地战争态势、地方教会生态等

          各种因素的制约,各省控制宽严不一,再加上于斌等中外神职频繁插手地方事务,致使部分省份政
          教各方形成一定的张力甚至冲突,使地方控制趋于复杂化,也导致中央政策在地方实践中走样变
          形,呈现出较大的省际差异。总之,无论是政策制定还是政策落实,都呈现中央各部委、地方军政当
          局和中外神职间多元权力格局的博弈,并非简单的法令执行问题。不过总的来讲,国民政府较为妥

          帖地处理了这个棘手的问题,既未因此事增添外交的困难,也没有过多影响德意传教士服务中国的
          热情,更重要的是,军政当局一直忧虑的间谍问题并没有成为现实,而酿成严重的军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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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处理敌侨报告表》(一),外交部档案,11 -32-99-10-032。
             ②   《处理敌侨敌产》(二),外交部档案,11 -32 -99 - 10 -039。
             ③   《外交部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与外交部往来电文》(1946年8月),外交部档案,11 -32 -99 -10 -040。
             ④   《甘肃省政府与外交部往来电文>(1946年3月一6月),外交部档案,11 -32 - 99-10 - 044。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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