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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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越铁路滇段的接收


                              与中法交涉(1940—1946)







                                                       谭冈g








                    内容提要1940年至1946年,国民政府接收滇越铁路滇段的进程经历了控制调度权、接
                   管铁路和收回路权三个阶段。1940年9月,由于法国对日妥协导致中越局势紧张,国民

                   政府出于中日战争的军事自卫需要控制了铁路调度权,并拒绝了法方换文的要求,但为避
                    免与维希政府关系破裂,国民政府既采取了外交举措以缓解法方的不满,也搁置了接管铁
                   路的提议。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同盟国的形成,使得中国与法国维希政府之间的矛盾更难
                    以调和。国民政府开始筹划接管铁路,并于1943年8月1日与维希政府绝交之际,正式

                   接管铁路。在战后中法路权谈判中,由于双方在越南问题上相互妥协,于1946年2月28
                    日签订了《中法关于中越关系之协定》,国民政府最终收回路权。国民政府接收铁路的过
                   程是中法不平等条约逐步废除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受中日战争、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越

                    南问题三个因素的影响,国民政府的对法路权交涉也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由于滇段路
                   权在中法两国的外交战略中从属于越南问题,因此滇段路权并未主导1940—1946年的中
                    法关系。
                   关键词滇越铁路中法关系越南问题抗日战争

                   作者简介谭刚,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1910年全线通车的滇越铁路,不仅是近代云南经济社会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是法国在
          远东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滇越铁路滇段的主权归属法国,收回路权一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
          云南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但在全面抗战以前,因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加之该路僻处西南边陲,中
          国并未收回路权。全面抗战爆发后,由于时局剧变,国民政府于1940年9月10日开始控制铁路调

          度权,并于1943年8月1日正式接管了滇段铁路,事实上收回了全部路权。1946年2月28日,国
          民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中法关于中越关系之协定》,在法律层面收回了路权。
               国民政府从控制滇段铁路调度权到最终收回路权,时间长达五年有余,其间中法围绕滇越路



              * 本文系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创新团队项目“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SWU1709101)阶段性成果。本文曾提交2018年12月
          西南交通大学主办的第五届中国近现代交通社会史学术研讨会。感谢两位匯名外审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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