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1933-1945):史述、理论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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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 (1933—1945):
                     史述、理论与模式


                  原真性是保护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原则。原真性是国际公认的文化
              遗产的评估、保护和监控的基本因素,它意味着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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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原物,以保留其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 其次是可识别性原则。历史文化
              遗产的价值在于它留存了当时的时代特征,并在历史变迁中留下了岁月的印

              痕,从而使人们可以直接从这些遗产上识别出其“历史年轮”和演变的规律。
              第三是可持续性原则。一旦认识和确定所要保护的对象,就应该将保护长期持
              续下去,如果现有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暂时无法达到保护的要求,应当尽力

              使之不遭受新的破坏,而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进行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 上海犹太遗址和特色建筑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应是 : 以“原真

              性”“可识别性”和“可持续性”这三个国际标准为指导原则,设计一套包括
              法律、资金、技术、人员等各个方面具体内容的综合保护方案,首先对遗址和

              建筑本身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同时注重挖掘、整理和保存与之相关的一切
              文献、图片、声像等资料, 在此基础上充分开发和利用上海犹太遗址和特色建
              筑在旅游、教育、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价值和功能。简而言之,保护

              是手段,利用是目的,即在进行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利用,同时以利用来
              促进更好的保护。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有的相关条例和措施。
                  上海于2003年1月开始执行《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

              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相关问题做
              出了明确界定,并就保护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责、保护工作的程序和手段
              以及对违反该《条例》的行为的处罚等问题都做了具体规定。目前上海保留的

              犹太遗址和特色建筑中,有些已被认定为优秀历史建筑或被划入12个历史风
              貌保护区之内,属于该《条例》的适用范围。但是,还有一些则没有享受《条

              例》的保护措施。如唐山路818弄这样既不在上海市已公布的四批优秀历史建
              筑名单上,又没有被划入提篮桥历史风貌保护区的遗址,如何对其进行保护缺
              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我们建议对类似的具有特殊历史价值而尚未被列入

             《条例》适用范围内的建筑,由其隶属的行政区的区政府会同规划局、房地局、



              2  前引阮仪三: 《城市遗产保护论》,第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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