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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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支释寃 2020年第3期
宋元之后,贞节二字似乎很少再被用于形容男性。无怪乎鲁迅曾说:“节烈这两个字,从前也算是
男子的美德;所以有过'节士’、’烈士’的名称%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J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
在内。”①当贞节被用于女性时,从一开始就被限定为“从一而终”,基本专指保持身体的贞洁,成为
专属于性伦理的道德规范。“贞操是什么意思?在生理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保持性的纯洁。”②陈顾
远将性道德意义上的“贞”区分为童贞、妇贞、从一之贞。所谓“童贞”,即婚前不失身;所谓“妇
贞”,即有夫之妇不与人相奸;所谓“从一之贞”,即夫在不改嫁、夫死不再嫁。③由此可见,对于女
性而言,贞操是要求她们只能与一名男性发生婚姻关系和性关系,其约束效力基本贯穿了女性的整
个生命历程。
从古至今,围绕贞操问题的讨论在人类文明史中不断出现,中外皆然。在中国古代社会,质疑
或反对传统贞操观的声音从未停止过。④但自近代以来,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以后,知识界对于贞操
问题的讨论就热度、广度和深度而言,均远超过往。这一时期所形成的新式贞操观念的基本内涵一
直延续至今%
新文化运动时期,在“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⑤的思想背景下,作为性伦理的
贞操自然成为批判的对象,“破坏贞操!破坏旧伦理!”⑥和“贞操革命”⑦的呼声因之而起% 1918
年5月,《新青年》刊载周作人所译日本作家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由此开启了一场全面批判和
清算传统贞操观并对贞操概念进行全新阐释的思想浪潮。随后在二三十年代,《妇女杂志》《新女
性》《申报》《大公报》《生活周刊》及其他妇女类、综合类大小报刊中有关贞操问题的讨论便接续不
断,有时还形成了激烈的交锋%
对于近代贞操讨论的热潮,当今学界已有大量研究,其重点是分析近代国人对于传统贞操观的
批判,以及他们所主张的男女平等的新式贞操观%⑧此外,从新性道德角度对贞操问题有所涉及的
论文亦不乏代表作%⑨从压迫妇女、压制人性的角度对传统贞操观进行批判,主张男女平等地共守
贞操,这无疑是自五四时期至三四十年代最为广泛传播和接受的观点% 1930年《民法•亲属编》中
将重婚、与人通奸作为两条法定请求离婚的理由;1935年,经过妇女界、知识界的反复陈请,新修订
的《中华民国刑法》终于将通奸罪的处罚对象由“有夫之妇与人通奸者”改为“有配偶而与人通奸
者”%⑩这标志着夫妻须平等地共守贞操得到了法律的确认%本文对于这些前人研究已较为充分
的问题不作赘述%然而,以往的研究成果对于当时的新式贞操观,除了男女共守贞操以外,还有哪
① 唐俟(鲁迅):《我之节烈观》,《新青年》第5卷第2号,1918年8月,第93页。
② 烽子:《婚™是建蔬在爱情上》,《现代家9》第4期,1937年4月,第45页。
③ 陈顾远:《中国婚姻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183页。
④ 详见卢苇菁《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第221—255页。
⑤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第4页。
⑥ 碧遥:《后浪》,《申报》,1934年3月18日,第5张第17版。
⑦
颜筠:《贞操观革命的呼声》,《妇女杂志》第10卷第7号,1924年7月,第1077页。
例见梁景和《五四时期思想界对“贞操观-的批判》,《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陈文联《近代中国思想界对封建
“贞操观-的批判》,《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尹旦萍《新文化运动中关于贞操问题的讨论》,《妇女研究论丛》2003年第
1期;程春梅《新文化运动对贞节观的理论批判》,《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哈玉红、门忠民《传统与现代:“五四-时期
贞操的现代转型》,《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魏少辉《新文化运动时期先进知识分子对贞操观念的批判》,《贵州省党校学
报》2016年第5期$
⑨ 例见彭小妍《五四的“新性道德-——女性情欲论述与建构民族国家》,台北《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3期,1995年8月+
许慧琦《1920年代的恋爱与新性道德论述——从章锡琛参与的三次论战谈起》,台北《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6期,2008年12
月。其中,许慧琦认为新性道德问题即贞操问题,其对于贞操问题多有论述,对本文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但该文的重心还是在于
对恋爱论述的铺陈,对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贞操内涵的前后转变并未详细展开,与本文的研究侧重尚有不同$
⑩ 徐百齐编辑:《中华民国法规大全》第1册,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82*149*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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