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近代史研究》2022第二期
P. 115

&叫支昂完            2022 年第 2 期

               也 。 " ①此后,类似梁启超之反思性言说在体制内外大量浮现。 北洋法制局局长顾董呈请袁世凯时

               直言一国法制,必以 一国之制度沿革及其风俗习惯为基础,而后可以适合于国势民情,推行无
               阻 。 " ②无视中国历史和国情亦步亦趋追仿域外,犹如甘ß朝学步,学步不戚,反失其本。 广东巡按使李

                国药警醒世人,若"组于收回领事裁判权之说,事事悉取大同,窃恐学步未成,失其故步将焉用之因
               此,新法典"务宜本宗旨于礼经,罗社会之情况,以历代之中律为经,而参以东西各国之法意,庶吾国数
               千年来相传之国性得以维持于不坠,则刑以济礼之穷,所挽回于风俗人心者,为益实大" 。③

                    客观而言,诸多反思和质疑声之所以层出不穷,除却派系和政争因素之外,确也说明,民初司法
               制度改革势必要审慎考虑外来观念和制度移植与中国历史和社会之关系 。 许世英、章宗样两派均
               试图从主导比较法研究入手,以解决新法律的适用性问题,这也直接导致双方的竞争延伸至法学学
               术团体领域,集中体现于各自主导的法学会与比较法学会之间的角力 。 据许世英亲述,中国比较法
               学会乃"前司法总长汪君创办 ……(他)同孙中山先生到外游历,拟将本会加入万 国法学会,以求发
               达" 。④ 此处" 汪君"应是"王君"之误,实指北京政府首任 司法总长王宠惠 。 1912 年 7 月 14 日,王

                氏因唐绍仪内阁倒台而辞职,许世英继任了延续了部派对中央司法的控制 。 章宗样遂谋求复活清
               季院派主导之法学会,将部派排除在外 。 在具有国民党背景的刘恩格推动下,许世英酝酿成立比较
               法学会,作为反制亦将院派排除在外 。 12 月 22 日下 午 1 时,比较法学会举行成立大会,南 北各方
               约 200 人与会,南来的具有国民党背景司法人士,如刘恩格、周泽春、伍朝枢、党积龄、骆通,以及王
               宠惠旧部刘远驹等,亦有罗文干、赵天麟等英美法派人物 。 许世英试图借此奠定司法改革基调,即
               告别清季 以来通过日本学习欧美的时代,由其领导 比较法研究中国法律取法东西各先进国 ,而
               各国法律派别支分日新月异,非比较而研究之不能取长弃短 。 好|对外尤有领事裁判权问题,更宜搬
               取各国法律之精华,制为最新最良最适宜之法律,庶改正条约时自然就范" 。 罗文干从法律实践角
               度,附议指出中国人为宗教、气候、风尚事事不与欧美同,研究法学非从比较着于不可 。 " ⑤伍朝枢
               并非绝对排斥罗马法,且在学理上展望"吾国将来或成罗马派或独立成一支那派" 。⑥ 翌年 2 月,该

               会发表刘远驹之文,表面指向司法界弊病,实为清算"沈家本一章宗样"一脉改律之失:其一,格义
               附会,反失其本;其二,党派意气,洛是蜀非;其兰,宋斤鲁削,取舍失当 。 故欲"张大国法治之徽帜,
               树士林法学之阶梯必先去此兰弊 。⑦

                    许世英欲染指整个法学界,还需借重王宠惠及其背后的国民党力 量。 10 月,比较法学会在上
               海中华饭店成立,王宠惠被推举为会长 。 王宠惠在演讲中将近世法律分为英美法派和欧洲大陆法
               派,大陆派又有法派与德派之妹,大陆中亦有调和二者而为折衷派,日本始则采用法派,继而崇尚德
               派中国取法日本,亦为德派" 。 同时对中国取法日本学习德派的做法婉转提出批评德国之法
               律,其可法者固多,要亦非可议之点 。 今欲集世界各国之法律,权衡损益,草短较长,以期适用于我
               共和开幕之民国,殆非研究比较法学,不足以衷于一是所以必知本国之所短取他国之所长,深
                明法律之比较,而改良进步以与世界各 国竞" 。⑧ 王宠惠借径"博观而约取"比较法学研究,以改弦



                   ①  梁任公谈,记者笔述: { 述归国后一年来所感 } , { 庸言 》 第 l 卷 第 l 、2 号合刊, 1914 年 2 月 15 日,第 2-3 页 。
                   ② 《 法制局调查经费之请加 } , { 中报} , 1914 年 7 月 18 日  要闯一第 3 版。
                   ③ 《粤巡按请由各省核议法典草案 } , { 中报} , 1915 年 2 月 7 日要 l渭二第 6 版。
                   ④ 《 中央司法会议第四日纪 l羽 } , { 中报} , 1912 年 12 月 11 日  要闯一第 11 版。
                   ⑤ 《 比较法学会大会纪盛} , { 顺天时报} , 1913 年 1 月 9 日专件     第 l 张第 3 版。
                   ⑥ 《 比较法学会大会纪盛 H 续) , { 顺天时报} , 1913 年 1 月 10 日专件     第 I 张第 3 版 。
                   ⑦  刘远驹: { 比较法学会致各省都督民政长书 } , { 庸言 》 第 l 卷第 5 号, 1913 年 2 月 1 日, 第 3 --4页 。
                   ⑧ 王宠患: { 法学谈} ( 1913 年 10 月 ), { 王宠惠法学文集 } ,第 201 -202 页 。
                 104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