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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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森 /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冀西河滩地开发与环境治理(1937—1949)
官员就已经指出,冀西滩地处于大河出山附近,自然有洪水冲决之虞。 但小民“贪赖其利”,与水争
地,挤占河身,人为限制和压缩了自然河流的行洪、漫溢的空间。 因此,滩地水灾治理应督饬民众
“疏通淤塞,勿与水争地”,以保障河流宣泄顺畅。 ① 不过,这种不注意河流上游地区的环境治理,仅
仅通过在河流下游随时疏通渠道、控制滩地过度扩展,就能使滩地之利永保无虞的想法只能是一种
美好的愿景。 民国建立后,随着近代科学观念、林业知识的传播,一些新式知识分子对于冀西滩地
洪灾频仍原因的认识较清代更进一步———山地植被破坏加剧了滩地洪灾暴发的频率和后果,“人
民的生活陷进了艰苦的深渊”。 ② 但是,这种认识又仅着眼于大河上游山地植被破坏对下游滩地水
灾的影响,同样缺乏流域生态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考虑。
今日看来,冀西大河流域水灾频发、环境退化是自然与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人为因素
影响更大。 全面抗战以后,晋察冀边区河流上游山地、高原的过度垦荒进一步加剧了植被破坏和水
土流失,1939 年后滩地水灾仍不时发生。 最初,边区上下注意到了山地开荒、梯田失修造成雨季水
土流失的状况,并设法在山地采取补救措施。 一方面,一些地方修建山水沟———在山坡开修沟道,
汇聚山水,从而改变山坡雨季洪流轨迹,防止山坡地被冲刷,以达到降低洪灾损失的目的。 ③ 另一
方面,边区政府认为过去滩地防洪只重视大河沿岸,而对山沟梯田、岭坡地的防洪工作注意较差,以
致梯田被水冲毁。 于是,边区生产委员会强调雨后要随时修补梯田“地阡、地阶”。 ④ 不过,防止滩
地水灾频发应从整个流域环境治理上加以考虑,既要落实河流下游滩地的治理,也要狠抓上游地区
的水土保持。 这两方面工作的推行都必须以生态反思为前提,否则科学的环境治理也就无从谈起。
1944 年以来,晋察冀边区各级政府不断反思洪灾频发造成滩地损毁的人为因素,逐步认识到
修滩与治河、治河与治山的生态关联。
首先,政府认为要管治河道,勿与水争地。 滩地产量高,边区上下高度重视,在高强度的生产开
发下难免出现滩地与水争地的问题。 1944 年 12 月,阜平县政府计划来年大建水利,其中一项措施
就是“管治河道”,还地于河,加强滩地管理。 阜平县政府组织人力对各河作全面勘查后,要求“个
别地方有碍河道流行者,应还地于河。 工程较大劳力不足者,政府准备予以大力帮助”。 ⑤ 解放战
争后期,地方政府在总结水利建设的经验时仍然强调:“修滩要服从治河,不可作违背河性的强制
修滩。 要注意河水的容量,不要达到饱和程度而侵占了河床。” ⑥
其次,治河要治山,滩地水灾治理要结合调整山地土地利用方式综合治理。 一方面,山地与平
原存在生态关联。 晋察冀边区政府实业科指出,几年来边区不少地区大量开荒的过程中,忽视了
“禁山造林”,山地大量开荒,必然把山坡冲毁,贻患很大,“在防止水患上受到很大影响”。 因此,
“建设山地与建设平原是分不开的”。 ⑦ 另一方面,认识到山、水、林、滩在生态上的一体性。 1945
年 9 月,边区暴发大水灾,有的县甚至超过 1939 年。 据阜平县的不完全统计,该县冲去大树 53314
棵,冲毁土地 35214 亩,损失收成约计 23976 石,全县被灾户 6051 户、23443 人。 边区政府并未将此
次水灾发生的原因归结于降水量的短期剧增,而是反思了五点人为因素:一是“开荒刨坡”导致雨
季山地土壤“一刷而下,洪水暴发”,于是沙河七八年一次大水似成规律;二是全面抗战以来,群众
① 《阜平县叶令嗣高禀查勘农田水利拟办情形文并批》,《北洋官报》第 2 卷第 1513 期,1907 年 10 月,第 8 页。
② 李小民:《阜平县农村素描》,《农村经济》第 2 卷第 4 期,1935 年 2 月,第 89 页。
③ 《注意防洪以免平坡两光》,《晋察冀日报》,1944 年 7 月 23 日,第 1 版。
④ 《山沟梯田也要防洪 灵寿号召“雨后跟”》,《晋察冀日报》,1944 年 8 月 20 日,第 1 版。
⑤ 《阜平准备大建水利》,《晋察冀日报》,1944 年 12 月 28 日,第 2 版。
⑥ 《冀晋区 1948 年上半年水利建设总结》(1948 年 7 月),《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1 辑,第 975 页。
⑦ 《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晋察冀日报》,1945 年 4 月 3 日,第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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