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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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5 期

                               畜费内呈准建厅配用之” ,以鼓励牧草种植。 此外,《经委会改良西北畜牧计划》也规定,“优良而
                                                     ①
                               适宜之饲料,种子应于广为繁殖后,分送与农民使之种植,如使固定及经济之畜牧者,可得良好价廉
                               之饲料” ,以发动农牧民在打草的同时加强牧草种植,从而使牲畜饲料得到更稳定的保障,且能够
                                      ②
                               加强人为因素对畜牧业生产的调控能力。
                                   在关注牧草利用的同时,更大范围的草原牧场建设也逐渐受到重视,通过人为对牧场的管理与
                               放牧方式的变革保持草原生产力,即保证牧草的产量与质量被视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这一
                               时期在牧场规划及建设方面的主要理念是明确牧场界线,并按功能分区进行轮转放牧,以保证牧场
                               牧草的可持续利用,防止其退化。 如畜牧兽医学家张范村提出:“应按照盟、旗、镇等之行政范围区
                               划,以千户或百户为一团体,使随行政系统而管辖之,禁止乱耕乱牧,使生草秀茂” ;在具体地域则
                                                                                                       ③
                               建议将耕种地之外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留为放牧地,一部分作为牧草地,栽培优良牧草,以
                               作牲畜饲料,两地轮流使用,既可维持地力,又可多养牲畜”。                          ④  留法归来的农学家安汉也提倡,在
                               具体地域“就生草之情况可分为三区。 第一年甲区为放牧地,乙区为牧草地,丙区为休牧地。 第二
                               年则甲区为休牧,乙区为放牧,丙区为牧草。 如是逐年轮流,变更其用途,可防止地力之衰耗”,以
                               保护牧场牧草。      ⑤  顾谦吉则认为,不仅要明确牧场的界线,甚至“确定各旗各族之游牧路线,使春夏
                               秋冬四季,游牧牧群各得其地,不起冲突,不过分摧残草原,即此已足” ,既维护牧场秩序,又保护
                                                                                              ⑥
                               牧草。
                                   而在各区轮转放牧的同时,各区的牧草种植、牲畜种类及数量、放牧时间等也需要较为精确的
                               规划。 在牧草方面,有学者提倡在牧场种植牧草时“应依据学理,参以经验,计算畜群之大小,食量
                               之多寡,何刍宜植,何刍宜废,蛋白质之营养价值若何,均宜统筹并计,俾需资少而获益巨”。                                       ⑦  在牲
                               畜方面,王栋指出:“各季带各小区之放牧量均应加以精密之估计,其放牧之开始及结束日期亦须
                               预为拟定。 春季牧区何日开始放牧,历时若干,何日移至夏季牧区,何日回春季牧区过秋等,皆应预
                               定。”  ⑧  还有学者提倡:“测定每一草原,所能饲养家畜之最多头数,必使其不妨碍牧畜之生长与旺
                               盛,以一定之草原内,只许供给一定数量之牲畜” ,以保证牧草的可持续利用。 这些建议与规划使
                                                                          ⑨
                               得不同于传统的牧草利用理念与方式逐渐开始在内蒙古牧区传播,并在部分地区开始初步实践。

                                                       三、 日伪势力对于牧草利用的改良计划


                                   日本对于内蒙古畜产资源觊觎已久,特别是 20 世纪初以后,随着日本国内人口增加、社会发
                               展,对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 但与此同时,日本国内耕地面积持续扩大,牧场日益减少,使畜产品
                               增值有限,难以满足日本国内对畜产品的需求,特别是羊毛、牛肉、牛皮等畜产品大量依赖于海外进
                               口,其中,我国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是其重要的供应地。 如在羊毛方面,“日本各工厂需用毛织物原





                                  ①  《绥远省改进牧畜简要原则》,《绥远省政府年刊(1934 年)》,第 3 页。
                                  ②  《经委会改良西北畜牧计划》,《中行月刊》第 9 卷第 4 期,1934 年 10 月,第 138 页。
                                  ③  张范村:《发展蒙古牧业初步计划(续)》,《畜牧兽医季刊》第 1 卷第 3 期,1935 年 9 月,第 54 页。
                                  ④  张范村:《发展蒙古牧业初步计划》,《建设》第 12 期,1931 年 9 月,第 217 页。
                                  ⑤  安汉:《西北垦殖论》,国华印书馆 1932 年版,第 51 页。
                                  ⑥  顾谦吉:《西北畜牧调查报告及设计》,《资源委员会季刊》第 2 卷第 1 期,1942 年 3 月,第 343 页。
                                  ⑦  耕奴:《改进西北畜牧业应取之程序》,《寒圃》第 5 期,1934 年 2 月,第 5 页。
                                  ⑧  王栋:《西北牧区之草原问题》,《畜牧兽医月刊》第 6 卷第 8—9 期合刊,1947 年 9 月,第 22 页。
                                  ⑨  翟光:《蒙旗畜牧改进研究》,《新蒙半月刊》第 4 卷第 4 期,1948 年 2 月 15 日,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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