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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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5 期

                               得基于常规性打草储草、牧草饲料种植、牧场规划管理等因素的现代牧草利用理念与技术,在内蒙
                               古农牧区以政策法令、技术指导等方式进行传播,其部分内容亦得到一定落实。 在常规化、精准化

                               打草储草方面,这一理念主要在内蒙古部分农牧试验场得到一定的实践。 如绥远萨县新农试验场,
                               “先将牧场范围内之各种牧草分别采集制成标本,并观察其所占全牧草面积之百分比数,此外更研
                               究何种牧草为何种牲畜所喜食,并比较其滋养牲畜之成分” ,然后对牧草择优进行选择割取与储
                                                                                    ①
                               存。 又如淖尔梁试验场,根据牲畜不同生长阶段的实际食物所需,利用所割牧草及购买的饲料进行
                               搭配,提升牲畜的营养补充,在降雪无法出牧时节,“每日每只成羊估干青草三斤,豆科一合半。 羔
                               羊估干青草二斤,豆一合,如饲麻糁,每只平均四两,计冬春合计补助饲料五个月”。                                    ②  在牧草种植
                               方面,内蒙古部分地区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但主要是实验性的农牧场。 如五原地区部分农场
                               “试种碱地,每亩可收青草千余斤,但因土质坚硬,苜蓿下籽时甚费力”。                               ③  又如察哈尔地区“由沙
                               岭子及张北农事试验场试种美国牧草饲料作物种子,及收集当地牧草与轻草种子,以作播种试
                               验”等。  ④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借助政策法令、技术指导等进行提倡的新的牧草利用理念与技术,并未
                               在内蒙古农牧区的畜牧生产中得到广泛落实,多数仅停留在政策宣传和试验场试行阶段。 直至新
                               中国成立伊始,内蒙古多数牧区民众仍没有打草储草的习惯与经验,且部分牧民认为“栽培牧草是
                                                 ⑤
                               一件可有可无工作” ,这一情况直到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才有根本性转变。
                               民国时期,政府与知识界关于畜牧生产中牧草利用的新观念与技术并未深入基层牧区,固然主要在
                               于战乱频发、社会动荡、政府在内蒙古统治力有限等原因,然而,在当时内蒙古传统游牧社会的经
                               济、思想文化等并未进行彻底改造的情况下,新的牧草利用理念、技术与内蒙古传统土地及社会制
                               度、多元畜牧生产模式以及草原游牧文化等方面的矛盾,也是相关政策最终失败的重要原因。
                                   在社会及土地制度方面,民国时期传统游牧生产虽然逐渐瓦解,蒙古王公贵族也失去了一些特
                               权,但王公制度仍然得到一定程度的保存,其在蒙旗社会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 这使内蒙古“土地
                               权向归旗政府及王公等掌握” ,且牧草土地具有一定的公有性质,因而诸如打草割草、种植饲料等
                                                         ⑥
                               民众私有生产较难推行。 如四子王旗“蒙旗土地所有权,向归旗府及王公所掌握,倘蒙民在牧场上
                               任意刈取牧草,每易引起土地所有权之纠纷,更有若干广大地区,本可掘井得水,滋养牧草,形成良
                               好牧地。 然掘井投资甚巨,倘无固定之所有权,所费殊属不值。 故蒙旗畜牧之不易进步,土地所有

                               权问题,实为一大窒碍”。          ⑦  更为重要的是,打草储草与饲料种植不仅仅是一个畜牧生产活动,其对
                               于内蒙古社会也有较大影响,打草地与饲料种植地的确定使原本模糊的各蒙旗界线在一定程度上
                               有所清晰。 如在内蒙古东部呼伦贝尔地区,为划分打草区,对不同地域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堆立敖

                               包。 ⑧  然而,部分地域界线明确,对游牧生产的移动也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如民国时期陈巴尔虎旗



                                  ①  《萨县新农试验场 1936 年份全年工作计划》,《绥远建设季刊》第 24 期,1936 年 4 月,第 54 页。
                                  ②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 3 册,第 220 页。
                                  ③  袁荣叟:《晋绥从游记》,李红权、朱宪主编:《近代蒙古文献大系·见闻卷》第 4 册,中华书局 2019 年版,第 1934 页。
                                  ④  《察哈尔省政府工作报告》,察哈尔省政府秘书处 1947 年编印,第 114 页。
                                  ⑤  《栽培牧草 改良草原》(1955 年),《内蒙古畜牧业文献资料选编》第 9 卷,“社论、评论”,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内蒙古
                               自治区农业委员会 1987 年编印,第 56 页。
                                  ⑥  《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调查报告》,《调查乌盟四子部落旗政治、军事、经济报告书及图表》,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藏,蒙
                               藏委员会档案,439 - 89 - 1。
                                  ⑦  《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旗调查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藏,蒙藏委员会档案,439 - 88 - 1。
                                  ⑧  《陈巴尔虎部总管巴登嘎为将草场划分地界设立标识敖包事致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呈文》(1924 年 7 月 5 日),《陈巴尔
                               虎部落满文历史档案》第 3 册,第 1898—189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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