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1933-1945):史述、理论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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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来华犹太难民特点之三 :            309
                                                犹太难民的避难地有一个先期到达的实力雄厚的犹太社团


                    放的通商口岸,其税收特惠对外国商人也有极大的吸引力。中英《南京条约》
                    规定中国通商口岸的关税应“秉公议定”。此后,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正式规定进出口货物税率,除丝、茶和鸦片作为例外另行订立外,一律值百
                    抽五 ;中法、中英《天津条约》又准许外国商船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自由转口,

                    而不予重复课税。这些特殊的优惠对外商进行对华贸易十分有利。更重要的
                    是,上海外国租界的建立及拥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使得外
                    国商人在上海能够获得有利于其居住和投资的特权。

                        1845年,沙逊洋行正式在上海建立分行,此后沙逊家族在上海的业务以
                    惊人的速度增长,使上海很快超过香港和广州成为沙逊家族在华贸易投资的中

                    心。1864年大卫 · 沙逊病故后,其长子阿尔伯特 · 沙逊(Albert Sassoon)根据
                    犹太习俗继承了沙逊洋行的财产和管理权。其次子伊里亚斯 · 沙逊于1872年自
                    立门户,建立了另一个沙逊洋行(Messrs. E. D. Sassoon and Company, Bankers

                    and Merchants),一般被称为新沙逊洋行。此后,老沙逊洋行在中国特别是
                    上海的业务逐渐由新沙逊洋行取而代之。伊里亚斯的长子雅各布(Sir Jacob

                    Sassoon)长期坐镇上海,鼎力发展孟买—上海及上海与中国内地的贸易,并
                    进一步向日本、泰国、东南亚及中东拓展业务。就在沙逊集团在上海的事业

                    不断发展之时,以新老沙逊洋行的犹裔职员为主的上海犹太社团便逐渐形成
                    了,其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塞法迪犹太人。1916年雅各布去世后,其侄子维克

                    多(Sir Ellice Victor Sassoon)继任新沙逊洋行之总管,除继续发展进出口贸
                    易外,还大力投资房地产和工业。因当时印度独立运动蓬勃发展,维克多时期
                    的沙逊洋行完全将发展重点移到上海。经过三代人的苦心经营,新沙逊洋行到

                    20世纪30年代已成为上海滩上首富,沙逊家族被称为“东方的罗思柴尔德”。                               4
                    这是后话了。

                        在这同时,常住香港的犹太人在19世纪下半叶却并无显著的增长。上海
                    犹太社团形成晚于香港,但其人数很快超过了香港。当上海出现犹太会堂之
                    时,香港却只有一个小型犹太宗教活动场所(建于1870年),尚无犹太会堂,




                    4  罗思柴尔德家族(Rothschild Family)是欧洲最富有的犹太家族,200多年来对欧美的金融乃至经济拥有巨
                       大影响。家族的创始人为迈耶 · 阿姆谢尔 · 罗思柴尔德(Mayer Amschel Rothschild, 1744—1812)和他的5个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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