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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树芳 / 民国时期卫星城学说的引入、传播与运用
自然地形有带形都市之意味”。 ①
这些专家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对城市规划的认知也极易影响政府相关政策的制
定和实施。 他们有的在政府部门任职,如董修甲、张维翰、吴嵩庆等。 其余大多在大学任教,有的兼
任市政刊物编辑,如殷体扬、郑祖良、黎伦杰等;有的则凭专业所长被政府所聘,如王克、朱皆平、周
宗莲等。 中国经济建设协会是一个民间组织,但也有沈怡等政府官员加入,还受到以翁文灏为首的
资源委员会的资助。 ②
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完善了城市规划法。 1939 年颁布的《都市计划法》 注重分区,同时有
③
建设大城市的意味,受到各界人士的反对,原因是认为其不符合战时防空需求。 在吸收专家建言
后,1940 年 9 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都市营建计划纲要》。 该纲要是对《都市计划法》的补充,明确
城市应适应防空要求,以分散为准则,从布局、道路、建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防空实施规则。
1942 年内政部营建司成立,专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工作。 1943 年哈雄文 担任内政部营建司
④
司长,在抗战后期及战后城市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及实际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哈雄文的城市规
划主张,体现在抗战胜利前夕他所作的《论我国城镇的重建》一文中。 他主张建设小型城镇,指出
“庞大城市,是十九世纪的产物,在二十世纪,是要疏散为许多小型城镇”,强调“以疏散布置,代替
集中建设,以轻巧活动代替笨重呆滞”;同时注重城乡融合,以“城镇” 代替城市或都市称呼,强调
“战后的城市与乡村规划,应该想着城市乡村化和乡村城市化的途径前进”;而在重建程序上,应该
先城镇而后渐及乡村;在空间形态上指出“所谓城市网,或无中心组织之带形城市”。 ⑤ 概而言之,
哈雄文作为负责全国城市规划建设的行政领导,从宏观着眼,同时注重博采众长。 “城市网”及相
关语句皆借用朱皆平所说。 相比之下,带形城市是直接点明的,似乎可以看到哈雄文此时对城市形
态的倾向。
综上,卫星城学说逐渐成为中国战时背景下适应防空需求的一种重要城市规划理论。 专家基
于中国战时遭受日军空袭及实际损失的现状,强调卫星城的防空价值;突出卫星城在控制大城市无
限制膨胀和均衡城乡方面的意义,也契合了城乡建设需求及对工业化的展望。 专家们既重视学理
阐述,同时开始关注实践问题。 尽管这一时期卫星城学说并不是一枝独秀,但是专家的建言献策影
响了政府,也预示着卫星城学说将很快被运用到城市规划编制中。
三、 抗战胜利后卫星城学说的运用
抗战胜利后,在内政部营建司的主持下,城市规划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哈雄文计划召开
全国城市规划会议,讨论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问题,但没有得到内政部同意。 亟待修正的《都市计
划法》由于牵涉的问题较多,需要通盘考虑,无法在短时期内完善。 于是,营建司牵头制订《城镇重
建规划须知》,1945 年 9 月由内政部电发各省市政府。 在此基础上,1945 年 11 月 1 日行政院公布
《收复区城镇营建规则》。
《城镇重建规划须知》和《收复区城镇营建规则》两份文件吸收了抗战时期专家们的核心观点,
① 《对于陪都建设计划的意见》,《市政评论》第 6 卷第 7—9 期合刊,1941 年 9 月,第 18 页。
② 陈宏明:《国民政府工业化战略下的工业布局研究(1928—1945)》,贵州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227 页。
③ 《都市计划法》是中国近代城市规划法制化的开端,是我国首部国家意义上的城市规划主干法。
④ 哈雄文,建筑教育家、理论家。 1928 年赴美留学,1932 年 2 月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建筑科与美术科学士学位。 1937
年入内政部地政司任技正,1943 年起任营建司司长。
⑤ 哈雄文:《论我国城镇的重建》(1945 年 4 月),哈雄文、娄道信主编:《公共工程专刊》第 1 集,第 19—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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