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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 2 期
强调城镇规划首重国防,突出分散原则,注重区域规划。 在城市形态上,提出:“应避免市中心之形
成,考虑采用带形城市之制度。” ①
尽管两份文件都没有明确提到卫星城,但是战后西方城市规划建设动态及其对国民政府的影
响不容忽视。 1945 年以后,欧洲各国开展战后重建工作。 1946 年英国通过《新城法》 (New Towns
Act),按照大伦敦规划展开城市建设。 这时的大伦敦规划是在战时阿伯克隆比规划基础上的进一
步完善,区域范围更为扩大,计划在伦敦周围建设 8 个卫星城。 这些卫星城与之前不同,强调自给
自足,因此被称为“新城”。 战后英国新城运动迅速波及欧美各国,也很快传入我国并影响各大城
市的城市规划编制。
至 1946 年年底,国内已有 15 个城市设立“都市计划委员会”,开展城市规划和建设事宜。 ② 战
后百废待兴,时局又不稳定。 在这样的形势下,完备详细的城市规划显然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编
制大纲或草案成为首要选择。 这一时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等大城市人口均超过 100 万,
符合抗战时期专家所提的“人口达到百万应分建卫星城”的建议。 ③ 各大城市在编制大纲、草案时,
均把建设卫星城列入规划,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提出了初步的方案。
第一,建多少卫星城?
各大城市对卫星城的称呼并不一致。 有的笼统称为卫星城镇或卫星市镇,有的按照级别设定
卫星市、卫星镇、预备卫星镇。 北平计划建设 7 处卫星市。 ④ 重庆计划建设 12 处卫星市、18 处卫星
镇、18 处预备卫星镇。 如果碰到特殊情形,重庆人口增至 300 万时,“可将十八个卫星镇及十八个
预备卫星镇渐次扩大至卫星市。 同时将其他村镇,亦逐次改为卫星镇”。 ⑤ 武汉计划“以武汉三镇
为母体,以周围八县内之城区及市镇为‘卫星’” ,“小市镇计 30 个,均能作有计划的发展,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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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卫星市”。 ⑦ 上海在正式公布的总图草案报告中没有说明具体卫星城数量,不过参与编制的技术
中坚鲍立克主张“使用小型卫星城镇以区域系统式环绕上海” ;负责土地使用及干路系统规划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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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师陆谦受撰文指出,上海将建“卫星市镇 27 个,每个占地约 15 平方公里,共 405 平方公里”。 ⑨
第二,建什么样的卫星城?
关于卫星城性质,各城市虽然表述不同,但基本认同“相对独立”。 在上海总图中指出,每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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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城都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但仍以中心城市作为它们经济及文化的中心。 在武汉规划中,提到
“使工作者与工作场所相离甚近,市民无须投身于每日交通线上”,且应注意市民工作与生活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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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可视作卫星城相对独立。 I 重庆规划的卫星市镇较多,对各类市镇性质有不同说明:“卫星镇”
集合若干邻近相隔之居住单位而成,只是“配以适当公共建筑物”;“卫星市”集合若干“卫星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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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若在郊区,“则为一独立之卫星市”,不过仍以半岛为母域。
① 《城镇重建规划须知》,《营建法规》第 1 辑,内政部营建司 1945 年编印,第 9 页。
② 哈雄文:《战后我国都市建设之新趋势》,《市政评论》第 9 卷第 8 期,1947 年 9 月,第 4 页。
③ 战后我国人口超过 100 万的大城市还有广州、沈阳、南京。 南京作为首都,注重政治区规划,编制了《首都政治区建设计
划大纲草案》。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五个大城市具有典型性,这里以它们为主展开讨论。
④ 《北平市都市计划设计资料》(第 1 集),北平市工务局 1947 年编印,第 55 页。
⑤ 《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 1947 年编印,第 27 页。
⑥ 朱皆平:《武汉区域规划初步研究报告》,湖北省政府武汉区域规划委员会 1946 年编印,第 38 页。
⑦ 米展成:《武汉区域规划报告》,《市政评论》第 8 卷第 10 期,1946 年 12 月,第 10 页。
⑧ 侯丽、王宜兵:《鲍立克在上海———近代中国大都市的战后规划与重建》,同济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202 页。
⑨ 陆谦受:《大上海区域计划及土地使用述略》,《市政评论》第 8 卷第 6 期,1946 年 8 月,第 11 页。
I 《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草案报告书(二稿)》,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 1948 年编印,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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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皆平:《武汉区域规划初步研究报告》,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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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第 104—10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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