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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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支释寃 2020年第3期
仍未做出实质性的让步,仅承诺在做出重大调拨决定前会征求中国战时生产局的意见。①美国对
外经济事务局特别代表加尔文•乔伊纳在函复翁文澈时,特地附上1944年6月美国对外经济事务
局向国民政府发出的声明,重申美国有权转拨存印租借物资。②
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俞飞鹏与翁文澈曾较为客观地检讨,国民政府对存印租借物资缺乏统筹
安排,给美方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这成为美方坚持保留处置权并不断调拨物资的一个重要理由。
他们指出,存印租借物资所属的国民政府机关共30多个,“各一单位每有同样物资,间有某一单位
有大量某种物资,但一时本身需要不多,而某一单位适需此项物资甚急,但本身并无此项物资。而
各机关往往复以本机关所有之物资系申请专备自用者,时有霸持屯藏、不肯济拨其他机关,予以合
理利用之情事”。③
余论
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中美两国尝试调整引发双方剧烈冲突的租借物资管理模式,体现了两
国在史迪威事件后维护同盟关系的意愿。美国总统向中国派出特使纳尔逊及美国战时生产顾问
团,协助中国战时生产局参与租借物资的管理,并成为战时生产局与美国对外经济事务局及中国战
区美军司令部之间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媒介。为了帮助中国战时生产局争取民用租借物资的运输分
配权,纳尔逊向魏德迈坦言:“自从你来华后,美军与委员长的关系非常好,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中国
政府被施加不必要的压力,从而导致与中美两国政府原则背道而驰的改变,而且这种改变对作战进
程非但没有帮助,反而会带来阻碍。”④而国民政府之所以容忍美方频频拨让援华租借物资的行为,
也是因为考虑到“美国政府目前对我态度极为友善,助我战时生产,确具热忱”,不希望因为美国援
华租借物资的问题与美方再起冲突。⑤
史迪威事件后,美国对中印缅战区人员和区划的调整被国民政府视作改变租借物资管理模式
的契机,而新设立的中国战时生产局也被国民政府用来争取存印租借物资的管理权。然而,美国在
召回史迪威后对华态度的缓和并非没有底线。中国战时生产局掌管存印租借物资的企图一经发现
就遭到魏德迈的强烈抵制。尽管在纳尔逊和美国战时生产顾问团的斡旋下,中国战时生产局在制
成军械以外租借物资的运输分配权和在华接收权上赢得了有限的胜利,但无论是美国军方还是美
国对外经济事务局,都坚持保留存印租借物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按照自身对战争形势的判断不断拨
让移用援华租借物资,并继续由此介入中国内政%国民政府虽多次严正交涉,但都以不激化中美矛盾
为限。毕竟此时国民政府不愿也不能失去美国这个军事上的盟友、政治上的靠山和经济上的财源。
总体而言冲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美方主导存印租借物资管理权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观。
此外,美国白宫与军方在租借援华的问题上存在显著分歧。一方面,纳尔逊使团所代表的美国
① Letter from Calvin Joyner to Wong Wen-hao, Apei 2, 1945, Lend-Lease, No. 2, Ameecan War Probuctioo Missioo in China,
1944 - 1945 , Reel 15 , Franklin D. Roosevelt PresiOential Librarg.
② Letter from Walter W. Fowler i T. V. Soong, June 15 , 1944, Foreian Economic Administration, Ameecan War Probuctioo
Mission in China, 1944 - 1945, Reel 10 , Franklin D. Roosevelt Presidential Librarg.
③ 俞飞鹏、翁文瀛:《交通部公路 总局驻 印总代表处节 略书》(1945年2月25 EJ " , Lend-Lease, No. 1 , Ameecan War
Probuctioo Missioo in China, 1944 - 1945, Reel 15 , Franklin D. Roosevelt PresiOential Librarg o
④ Letter from Donald M. Nelson to A. C. Wedemeyer, Januarg 17, 1945 , Wedemeyer Plan, American War Proouctioo Mission in
China, 1944 - 1945, Reel 31 , Franklio D. Roosevelt Presidential Librara.
⑤ 《翁文瀛陈诚何应钦呈拟非军用租借法案物资处理办法》(1944年12月15日",陈谦平编:《翁文瀛与抗战档案史料汇
编》下册,第613—6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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