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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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林/学校市:民国时期一种“学生自治”的实践及得失
记》等系列著作。该书通过模拟“共学学校”学校市市议会议事,处理“五九”国耻纪念日部分学生
失当行为以及填平校中污水沟两个议案,指导如何形成提案,进行议决;并以此引导学童认识作为
立法机构的市议会、作为司法机构的司法院和作为行政机构的市政厅彼此之间的关系及权责界限,
以及学校市与所在学校的合理关系。①
为了保障学校市有关规程的实施,并对学生进行纪律监督纠察,学校市内通常设立巡察团、纠
察队等组织,隶属于学校市之“司法机关” %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孩童生性好动,为了保障秩序,制
定出系列条规乃至细密罚则,导致学生动辄得咎,身心时常处于高压之下,已与学生自治的精神旨
趣相违%如果再将此种方法和罚则用于训练师范学生或在职教师,其适切程度也难免让人产生疑
虑%事实上,学校市制度还曾被视为在单级学校中开展学生训育的良法,因此在面向师范生及在职
教师的《新师范教科书单级教学法》中,除图解学校市的组织架构之外,还列出学校市的市民规约,
涉及各项礼仪行为细则及相应罚则。②名为市民公约,实为惩戒条例%当时各个学校市的规程,也
多见此类“法律”或公约之类的条文%因此,其中亦涉及教育、规训与惩罚的边界问题,乃至“人性
之恶”对于集体心理和集体管理的挑战等复杂议题%
进而言之,学校市的推行还会潜在影响学校场域中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在学校中植入一
个“政治拟构”框架,师生之间在正常的教学与管理关系之外,还会衍生出“准行政”意味的任免与
监督关系%而且,学校市的宗旨是学校“社会化”,但实际则难免趋向“泛政治化”乃至“准军事
化”%以国立中山大学附属小学的学校市巡察团规程为例,该规程总分十章,条文细密,俨然准军
事化管理%③《巡察团日记》关于监察、侦破、惩罚的记述,又更为细密。④更有甚者,若引导失当,
还可能助长告密揭发的风气。如《新师范教科书单级教学法》所附学校市公约中,就专设“挟嫌诬
告”处以“反坐”的条文%不难理解,当学校变成“泛政治化”场域,师长兼为学生“直属领导”,同学
成为“市府同僚”“普通市民”“监察对象”,乃至“违警罪人”,其正常的人际关系及群体心理也会随
之畸变%
二、知识氛围:民国书刊对学校市的研究与宣传
学校市既有“进步主义教育”、儿童自治等学理基础,又有新学制及相应课程纲要为保障,更借
助其时发展迅速的新式出版和传播媒介,遂在民国时期的教育界广泛传播。此类传播,既是政策和
制度具体展开的表现,同时又形成新的“知识氛围”,形塑时人对学校市制度的认识,进而反作用于
制度实践%此种背景之下,亦有不少教育理论著述对学校市多有推重%姚枝碧即认为,学校市“俨
然是一个民治的小国”,可以“谋及学校生活的全局而为训育的彻底的解决”%⑤有关公民教育的
译介也盛赞学校市制度对于训练儿童自治的成效,并称批评家认为儿童太年轻和对自治太不负责
任,是因为批评者从未试行过该制度。⑥钟鲁斋还从性别的角度,认为男女品性不同,男子通常比
较好事,热衷活动,富有领袖才能,学校市更有助于“发达男子的品性而施于训练上的需要”%⑦有
① 张九如、周證青:《学校市参观D》,I华书局1933 •版,第17—19页。
② 陈献可:《新'范教科书单级教学法》,I华书局1934 •版,第71—72页$
③ 国立中山大学附属小学编:《I山市巡察团组织规程》,出版地不详,1928年版。
④ 张九如、周證青:《巡察团EID》,I华书局1928年版。
⑤ 姚枝碧:《儿童研究槪要》,新亚3” 1930 •版,第157页。
⑥ 彼得斯著,鲁继曾译:《公民教育详解》,:务印3馆1939 •版,第136页。
⑦ 钟鲁斋:《两性学习差异的调查与研究》,钟鲁斋:《教育之科学研究法》,:务印3馆1935年版,“附录”,第314—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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