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五期
P. 28

杨奎松/ “问道于器”


          官方为防止学童们数典忘祖,不仅预先统一为学童们购置了符合清朝《服色肩舆永例》①关于常礼
          服规定的长袍马褂,而且还专门派思想保守的官员任驻美监督。但幼童们到美国后分别入住美国
          家庭生活,接受西式教育。他们很快就入乡随俗,根据不同场合的需要穿上了各式洋装,有些学童

          甚至还大胆剪掉了拖在脑后的辫子。面对这种情况,借着美国国内出现明显歧视华人,可能通过排
          华法案的背景②,清廷一纸令下,于1881年将所有能够召回的留学生统统召回国内。

              不过,无论清朝统治者的主观意愿如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面对着装西化的大势,满族贵
          胄再反感,已是莫可奈何。
               因为军事现代化的要求,1888年清廷以1882年制定的《北洋水师号衣图说》为基础颁布施行
          《北洋海军章程》,这是中国的第一部海军“服制”。它参考了英国海军军服样式,将军服分为官弁、

          洋枪队及水手夫役等三大类。每类又分为春秋(冬季)、夏季两种,军官另有礼服。在款式上虽然
          仍旧坚持上衣用中式对襟,并在肩领、衣襟、袖口、下摆等处用了有中式特色的黑色带如意云头图案
          的绒布镶边设计,但与传统号衣的宽肥长大,且军官配有铠甲不同,新号衣特别强调上衣应收腰,袖

          口宽6寸(20. 4厘米),钮扣统一采用西式的金属扣,还在军服的袖口加上西式军衔符号,用不同的
          符号区别岗位和军官的级别。③

              更大的冲击发生在1894年,大清国被日本打败,要求学日本维新变法、断发易服的呼声开始甚
          嚣尘上。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势力虽然再度挫败了改革的诉求④,然而,当1900年借助义和团
          排外的企图再遭惨败后,清廷不得不同意改行新政。
              此次改行新政,不仅全面照抄西方的办法,大力编练新军,创设警察,而且不得不放弃了以八股

          科考来选拔官吏的制度,被迫广开学堂,并鼓励留学……如此一来,不得不在事实上接受了西式制
          服,陆军和海军军服、警服,以及学生服等基本西化。新政对众多留洋学生在海外穿着当地学校的
          制服或西装,也再无限制和约束。那些流亡国外的革命者,包括逃去日本的梁启超等,也大都剪掉

          辫子,换上西装。在中国各开放口岸的租界及租借地内,中国人着洋装,甚至穿西式婚纱举办婚礼
          的情况,也日渐流行起来。
              进至1906年,国内报纸已可以公开讨论该不该“剪发易服”。撰文者几乎一边倒地认为:“欲

          行大同主义,中国之发不可独存;欲行军国主义,中国之服不可不易。”如“学生之体操,军人之练
          武,工商之勤勉,游人之旅行,皆非长服长发所宜,(因)不便于动作”。⑤甚至接连有清廷内臣上奏
          折陈说剪辫易服之必要和理由,“诸大臣会议立宪事宜,亦拟奏请剪发辫换服制”。只是因为慈禧

          太后及醇亲王等满族权贵少数人依旧反对,这些呼吁仍被束之高阁。⑥海外大批华侨基于自身的
          尴尬处境,吁请降旨“任官商士庶得截去发长,改易西装,与各国人民一律,俾免歧视”等,也未能得





             ①  此条例顺治二年(1645年)颁行,之后清廷进行过多次修订补充,明文规定不同等级之人的着装限制。转见华梅等《中国
          历代〈舆服志〉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57T61页。
             ②  温宪:《排华法案的出笼前后》,《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6月20日,第6版。
             ③  参见《北洋水师号衣图说》(选),1882年;《北洋海军章程》(节选),1888年9月30日。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
          出版社1982年版,第462T69 ,471—503页。
             ④  这时在易服问题上最有名的历史文献莫过于康有为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1898年9月5日),内称西装“衣制严肃,领
          袖白洁,衣长后衽,乃孔子三统之一”。日本明治变法,天皇率先断发易服,令百官易服而朝,故"推行维新之政,犹顺风而披偃草
          也”。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8—369页。
             ⑤  张兆荫:《剪发易服议》,《大公报》,1906年9月1 EJ ,第1版;效灵:《剪发易服议》,《大公报》,1906年10月11日,第1
          版。
             ⑥  《提议剪辫易服余闻》,《时报》,1906年9月16日,第5版。
                                                                                                            29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