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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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宏达/晚清板晒技术与余岱私盐


          “复地”问题的磋商来回拉锯了两年,直至同治十二年才将靖江引地复还两浙。①
              从表面上看,“复引”和“复地”的实现加强了两浙盐运司对“苏五属”食盐引岸的管制,但其实
          际效果却未必如盐运司官员所料。“复引”的实质是建立浙西盐商(引商)的包揽运销。对官府而

          言,这一方面可以压缩票运和“江厘”制度下的盐商数量,以便于盐务管理;另一方面则可加强少数
          引商管控地方食盐市场的权责,将自身的管理成本转嫁出去。不过,从商人的角度来看,“复引”过
          程中提出的“责成各州县各归各境,自行筹款,或招商招贩,集资领运”的举措,本质上就是让不同

          引商以州县为单位对食盐市场进行地域分割。他们大力开展的各类缉私行动不过是为打击竞争对
          手,以确保独占这一市场空间内运销余盐和岱盐——当然也包括余岱私盐——的权利。这些引商
          是“苏五属”地区官盐运销的主体力量,也是余岱私盐的运销主力。同样,随后出现的“复地”则是

          这些引商联合起来排挤淮盐、保卫自身余盐和岱盐市场的集体行动。所谓18名盐商相继要求退办
          引盐应当不是一起起独立事件,而是“苏五属”引商为了规复靖江引地而向官府群起施压的策略。
          同“票运”和“纲运”相似,“复引”和“复地”的过程也是国家力量在私盐难以控制的情势下,退出食

          盐市场管理,让渡权责的过程。
              与此同时,余岱私盐正在源源不断地流入“苏五属”地区。这些私盐航海而至,从苏、松、太各

          州县沿海的500余里沙涂肆行侵入,泛滥于常熟、昆山、华亭、上海、青浦、金山、嘉定等15州县,又
          通过淞浦和太湖水路,歧分于苏州府属的吴江、震泽、长洲、元和、吴县,以及常州府属的无锡、金匮、
          宜兴、荆溪等县,“不特贩私之枭匪恃为恒业,即食私之平民亦视为故常”。②从余岱私盐流通的市
          场范围来看,它与淮南私盐的市场有着很大的重合。“苏五属”引商推动两浙盐务官员规复靖江引

          地、抵御淮盐南下的行动,为余岱私盐打击了竞争对手,廓清了市场阻力。
              在倾灌“苏五属”引地的同时,余岱私盐又从水路侵入长江腹地。如前文所述,自咸丰三年湖
          北、湖南、安徽和江西四省因战乱而停止淮盐运销后,淮盐引岸就成了各路私盐的畅销之地。先行

          研究对其中西部“川盐济楚”的重要问题述之已详,而对东部余岱私盐溯江而上倾灌淮盐引岸的现
          象则少有关注。③与四川井盐主要凭借自身品质和区位优势侵入湖北淮盐引岸不同,余岱私盐则
          需要依靠西方商业力量和新型航运技术才能克服沿江长途贩运所面临的重重阻碍。可以说,“川
          盐济楚”及其后续处置主要反映了两江、两湖及四川等地方督抚之间复杂的财源和盐利争夺,而余

          岱私盐向长江腹地的倾灌则进一步带入了华洋交涉的时代因素。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长江通商章程的出台和沿江通商口岸的开辟,外国商轮开始涌入长

          江。④早在咸丰十一年(1861)九月,曾国藩就已注意到,由上海驶往汉口的外洋轮船日渐增多,“奸
          商往往雇民船载货系于其后,拖带以行,藉免课税”。他发觉,这一行为严重威胁到了以盐、茶税厘
          为大宗的军饷收入,于是照会上海洋商不得“揽带民船货物”。⑤不过,此时轮船拖带的民船货物中
          是否包括余岱私盐,尚未可知。

               同治后期至光绪前期,余岱私盐侵入长江腹地的现象引起普遍关注。参与贩运的,除外商洋轮



             ①  光绪《靖江县志》第5卷,“盐法”,第13页。
             ②  《同治十年署两浙盐运使秦细业为遵饬查议详请奏咨事》,《两浙盐法续纂备考》第6卷,“复地”,第9J3—15页。
             ③  有关“川盐济楚”的讨论,参见黄国信《从“川盐济楚”到“淮川分界”一中国近代盐政史的一个侧面》,《中山大学学报》
         2001年第1期;倪玉平《博弈与均衡:清代两淮盐政改革》,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6—145页;《权宜的妥协:“川盐济楚”
          研究》,《盐业史研究》2009年第3期。
             ④  刘广京著,邱锡曙、曹铁珊译:《英美航运势力在华的竞争(1862—1874)》,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江天凤主
          编:《长江航运史(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1992年版,第79—102、162—172页。
             ⑤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第64卷,“转运门•缉私六”,《续修四库全书》第844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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