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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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史屠寃             2020年第5期


          意到,在晒盐之前尚有一个“刮泥淋卤”的关键步骤,整个制卤过程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①这一调
          查让他意识到,板晒规模的大小并不简单取决于食盐市场的畅旺与否,更深受当地自然条件和地权
          结构的制约。他比较了岱山和余姚的情况,发现两地在沙涂规模、制卤环境和盐民构成上均存在显

          著差异。最为明显的是,岱山的沙涂位于山番之中,由于山势阻隔,无法大规模扩展;而余姚盐场的
          沙涂位于海塘之外,得杭州湾地利之便能不断向外淤涨,因而有着无限扩展的潜力。②
              在傅泽鸿看来,岱山盐场所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限制比余姚盐场更大,当地减板行动牵涉的利
          益更深,面对的人群关系更形复杂,盐民的反应自然也更为激烈。因此,他主张不触动地方上的地

          权结构,“不禁晒而议收”,尽量避免大规模“毁板”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③在傅泽鸿的努力下,岱
          山盐场最终只是象征性地削减盐板2084块,留板18. 99万块,减板数量微乎其微。④
              余姚盐场则是另一番光景。就在傅泽鸿前往岱山后不久,候补道张鉴南也被派往余姚石堰场

          清查盐板。与傅泽鸿不同,张鉴南没有深入民间、体察民情的耐性,他力主“毁半留半”之议,并以
          雷霆之势推行毁板,从而严重冲击了当地的地权秩序。这一铁腕手段引发地方上的强力反弹,最终
          酿成惊动朝野的命火重案。
              综合当时《申报》的报道、浙抚谭钟麟的奏稿以及《清实录》的记载来看,张鉴南并未充分考虑

          石堰场复杂的人群关系,在强推激进的毁板政策之初,就遭到了以板晒为生的濒海沙民的抵制。为
          纾解这些沙民的对立情绪,张氏谕令他们一边开垦南部已经淡化的盐场沙涂,以此作为毁板的生计
          补偿,一边移往北部更靠海的地方,开辟新的晒盐场地。但这一举措直接损害了另一群土著灶民的

          利益。这些灶民主张对盐场土地拥有所有权,他们在获悉张氏的毁板方案后,抢先赶赴海滨筑塘围
          垦,强逼沙民退让制卤沙涂。于是,灶民和沙民之间爆发激烈械斗。为了维护既定政策,张鉴南亲
          自率兵驱逐灶民。混乱之中,两个落单的灶民被戳身亡,另有数人受伤,沙民栖身的大量草篷被纵
          火焚毁。⑤由于出现人命杀伤,张氏本人遭到弹劾,后经谭钟麟斡旋,才得以脱身。⑥

              张鉴南开垦沙涂的指令违背了余姚盐场的土地开发惯例,即所谓“姚灶成规”,从而激化灶民
          和沙民双方的冲突。当时的《申报》批评他“不知余姚灶规勒有成书,内云'子母传沙由灶民筑塘升
          科',故上节淡地皆归灶民命丁,下节咸地每年由盐户照解灶丁小租钱,一俟地淡,仍归灶丁营业,

          盐户实不能垦种也”。⑦
               “姚灶成规”的形成与余姚石堰盐场的成陆历史及制度演变历程息息相关。石堰盐场位处杭
          州湾喇叭口南缘,其主体部分是明初以来从杭州湾内逐渐淤生而来的。随着沙涂由南向北不断淤
          涨,当地灶民在其上层层修筑海塘,垦殖土地。以盐场中部横贯东西的利济塘(修筑于清朝雍正、

          乾隆年间)为界,南北两边具有截然不同的土地制度。利济塘以南的土地成陆较早,在清代雍正、
          乾隆时期实施过摊丁入地,故地权归属相对明晰;而利济塘以北的沙涂则在乾隆以后才淤涨成陆,
          未及实施摊丁入地,其地权并无制度上的保障。围绕这些沙涂的归属问题,当地灶民之间经历了长



             ①  民国《岱山镇志》第4卷,“志盐”,第13页。
             ②  傅泽鸿:《余岱化私异同考》,《宝彝堂文存》第1卷,第30—33页。
             ③  傅泽鸿:《岱山记》,《宝彝堂文存》第1卷,第7T页;《禀报查点盐板文》,民国《岱山镇志》第20卷,“余录•艺文”,第
         42T4 页。
             ④  张茂炯等纂:《清盐法志》第165卷,“两浙六•场产门”,第19页。
             ⑤  有关这一事件的原委,参见《灶民被害》,《申报》,1880年8月7日,第2版;谭钟麟《查覆知县参案片》,《谭文勤公(钟麟)
          奏稿》第8卷,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影印本,第446—52页;《德宗实录》第53册,
          第117卷,光绪六年庚辰八月癸卯,中华书局1987年彩印本,第709页。
             ⑥  谭钟麟:《查覆知县参案片》,《谭文勤公(钟麟)奏稿》第8卷,第452页。
             ⑦  《灶民被害》,《申报>,1880年8月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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