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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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华/抗战时期中国对德意传教士的控制政策与地方实践


          两部同意变通。①到3月8日江西省回复已变通指定南城县耶稣堂,但经与战区长官顾祝同商议
          后,于5月1日报告改定南丰县耶稣堂。②3月31日,贵州省政府也请示只有贵阳有中国人主持耶

          稣堂,能否集中于无军事关系的地方教堂。外交部也同意,最终选定毕节和锦屏耶稣堂。4月3
          日,湖南省政府也报告,因本省偏远地方无中国人主持耶稣堂,故选择新宁耶稣堂,外交部也予以备
          案。③不过因新教教士不多,且只限于少数省份,再加上并无教廷做后盾,所以未引起太多波澜。
              相较而言,天主堂的指定却因人数多、分布广,极为复杂。根据法令应以主教座堂或总司铎所
          在地大教堂为原则,主要是便于管理和足够容纳。而这种大教堂往往处于通都大邑或交通要冲,这

          在大后方处理并不困难,但在军事前沿,为避免妨碍军事又有需指定偏远地区之论,所以军政当局
          的选择多为远离军事区域的偏远教堂,因此形成一定的矛盾。

              通过比较湖南和河南二省情形,可明了指定集中教堂的复杂性。处在前线的湖南,择地一波三
          折。1941年10月到1942年1月长沙会战期间,薛岳先将长沙教区意籍主教蓝泽民(Tronio
          Lacchio)等13人集中临时省会耒阳,后又以“接近铁路,恐泄露大军运输”为由,将衡阳教区主教柏
          长青(Angelo Palazzi)等16人及湘潭教区监牧佳索理(Galzolari Paoifico)等8人集中耒阳。④这都

          发生在中央政策出台前,于斌等向外交部求救,但外交部特派员陈云豹报告,湖南对“德意侨民过
          于疑虑,非委座命令难以解决”。⑤可见薛岳的强硬。中央法令发布后,薛岳再请将湖南敌籍教士
          一律递解桂林收容。外交部以“不宜各自为政,致涉分歧”为由,要求按法令择交通较偏僻之教堂

          集中,不必收容。⑥而3月31日蓝泽民等根据指定教堂应为主教座堂等规定,以医院等无人照料
          为由,要求回归教区,如不能回交通线上的总堂,愿回各分堂,包括宁乡、益阳、安化(长沙教区)、衡
          阳、耒阳乡镇教堂(衡阳教区)、醴陵、石潭、攸县、草市(湘潭教区)。于斌也代请薛岳,强调我国正
          与教廷换使并愿担保。但省政府经与薛岳商议已确定安化、攸县、常宁天主堂为集中地。⑦所以外

          交部让湘省和战区长官议决,薛岳破天荒同意,只是略微减少集中地。6月25日省政府报告,重新
          指定衡阳集兵滩、耒阳新城、宁乡、益阳、醴陵和衡山草市各天主堂,攸县、安化一任其旧,获得外交
          部认可。⑧只要不违法令,外交部都会尊重战区长官的意见,而只要不碍军事,战区长官也能通融,

          所以地点的确定常是政教多方互动的结果O
               同样处在前线的河南却有不同的命运。1942年4月省政府报告,经与第一、第五战区长官商
          议,已指定内乡、淅川天主堂为集中地,到5月已集中完毕。但6月南阳教区华籍主教张维笃、于斌

          和费悦义等不断报请:两地教堂狭小,更无充分工作机会,且处总教区外,与法令不符,建议改定汝
          南、潢川。⑨不过第一战区长官蒋鼎文回电:内乡房屋49间,天主教医院楼房3间、平房14间,约

          容152人;淅川房屋35间,福音堂房屋27间,约容150人。本省敌籍教士 170人,分配居住并不拥
          挤,不必另定。⑩省政府也解释:本省三面环敌,洛阳、信阳等天主堂虽较大,但均接近前线。且敌




              ①
                 《内政、外交部复江西省政府》(1942年2月),外交部档案,020 -070800 -0059。
              ②
              ③  《监护日德意侨民并处理其财产》,外交部档案,020 - 010108 - 00012 - 0044o
                 《敌侨及敌产处理条例》(四),外交部档案,020 - 070800 - 0060。
              ④
              ⑤  《监护日德意侨民并处理其财产》,外交部档案,020 - 010108 - 00012 - 0044o
              ⑥  《陈云豹衡阳来电》(1941年12月16日),外交部档案,020 -070800 -0058o
              ⑦  《敌侨及敌产处理条例》(三),外交部档案,020 -070800 -0059。
              ⑧  《敌侨及敌产处理条例》(四),外交部档案,020 - 070800 - 0060。
              ⑨  《敌侨及敌产处理条例》(五),外交部档案,020 - 070800 - 0061。
              ⑩ 《处理敌侨敌产》(二),外交部档案,11 -32 -99 - 10 -039;《处理敌侨敌产》(十),外交部档案,11 -32 - 99-10 - 047o
                 《蒋鼎文电外交部》(1942年6月14 EJ),外交部档案,020 - 010108 - 00012 - 0044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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