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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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史屠寃             2020年第6期


          明显的社会偏好。尽管第三方群体的角色并非截然二分,但知见与代笔互兼、中人与知见杂糅的情
          形并不普遍,中人与代笔兼具一身的情况,更是少见。同时,第三方参与者对自我角色的认知十分
          清晰,彼此之间身份的转换也因之受到约束:不但同一人在同一契约中分饰多种角色的情形属于特

          例,而且同一人在不同契约中身兼多职的情形也寥若晨星。


                                                          结语



              土地契约是历史时期现实土地交易的文本再现。通过对地契反映出的交易双方和第三方参与
          者及其人际关系的讨论,能够为人们认识近代以来的乡村社会提供独特的分析视角。正是基于对
          孔府档案中魏庄土地买卖契约全样本的实证研究,并结合契约历史现场调查获得的“在地感”,笔

          者初步形成一些与既往研究不同的认识:
              其一,同姓和异姓交易在南方、北方分别表现出程度各异的集聚性。就近代华北乡村土地交易
          来讲,异姓之间的交易占主导地位,同姓或同族交易仅在个别家族中出现,并且这种族内交易,从个
          体上也因不同姓氏的家族而呈现各自的特点。同时,在华北地区的土地交易中,地邻之间的交易也

          不常见,不管是卖主希冀分割零售,还是买主力求兼并地邻,都较难实现。
              其二,“同姓为中”“亲族代笔”“权威见证”等基于南方契约研究提炼的认知,不但对华北地区
          的土地交易参与者行为特征缺乏解释力,而且自身也尚需进一步获得历史统计数据的验证。研究

          发现,在近代华北地区的土地买卖中,中人、代笔和知见等第三方参与者的人员构成是多元化的,其
          来源表现出程度不一的离散性。因此,族人、亲朋、威望等身份标识,并非人们选择第三方参与者的
          主要标准,而是“人人皆可为中”。当然,普遍性之中也蕴含着特殊性:代笔因需要具备更加专业化
          的知识,而表现出人员构成较集中的特点;少部分经常做中的中人,也表现出活动范围相对固定的

          倾向;受传统农业社会日常生产和生活结构的影响,地邻成为知见相对主要的来源之一。
              其三,第三方参与者角色虽有杂糅,但认知清晰。近代华北地区土地买卖第三方参与者之间职
          责互兼的情形,并不多见。即使同一人在不同契约中身兼多职,他们对自己角色的认知也清晰可

          辨,其角色扮演因之便有主从之分:中人就是做中的,代笔就是写契的,知见就是见证的,即使偶尔
          客串一下其他角色,也只是作为陪衬,并且这种认知和定位,也被他人所认同。这表明,近代华北乡
          村土地交易中潜在的这种社会秩序,人们虽看不见,但身处其中;虽摸不到,但内化于心。正是基于
          这种自我认知和他人认同,才将交易双方和第三方参与者关联起来,由是契约得以订立,交易得以

          完成,秩序得以维持。


                                                                                     (责任编辑:潘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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