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P. 69

&成史屠寃             2020年第6期


                    一、 秋季巡捕捐,为顾全工部局预算案起见,除原数一成四应照付外,其所加二厘,在抗议
               之下交付之。
                   二、 此次公共租界征收市政捐内,实包括筹付预算不足之二厘额外捐。

                    三、 华董问题,先所定之三席,租界内中国市民认为以人数或捐数计,皆未能满意。此问题
               至迟须在本年终(即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筹划一双方兼顾、公正无偏之解决
               方法。
                    四、 明年起(即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工部局预算案,应设法搏节开支,如万不得已必须增

               加,须与纳税华人代表磋商,方可决定。①


          虞洽卿事先将宣言译本送交工部局,董事会同意以非官方文件的形式在本地英文报刊同时发表。②

          综观宣言各款,华洋双方都做出了明显让步。华人团体改变了拒缴增捐的立场,同意在抗议下缴
          纳,但名之曰“额外捐”以示临时性质。工部局显然也放弃了单独解决加捐案的原则,默认以第三、
          四两项——尤其是年内商定华董问题解决办法——作为华人纳捐的条件。
              纳税华人会随即发表宣言,完全接受三团体联合宣言,但对第三、四两项专门声明了立场。关于

          华董名额,仍主张按照工部局所估华洋居民纳税总额分占55%和45%的比例分配,外董现为9人,则
          华董应为11人;将来工部局与华人代表协商加捐,其结果须经纳税华人会通过方为有效,以示与外侨
          纳税人会议同等待遇。此外,纳税华人会还提出,凡使用房捐兴办的公共教育、医疗、娱乐等事业,华

          人应有平等享受权利;工部局应出版中文市政公报,以便华人了解和监督市政状况。最后,该会奉劝
          工部局顺应时势和华人公意,“与其费九牛二虎之力,谋挽既倒之狂澜,何如随机应变,而为适合环境
          之共存”孑③纳税华人会的宣言标志着抗捐风潮基本平歇,此后工部局较为顺利地征齐了房捐。
              加捐问题暂告解决后,华人方面开始着手处理华董问题。10月下旬,纳税华人会邀请地方名

          流和商业团体代表共议此事。关于华董席位,与会者意识到11席之要求难以实现,内部非正式议
          定以6席为目标。④其后,纳税华人会一方面呈请外交当局出面交涉增加华董席位事宜 ,另一方面
          开始筹备改组,以完善组织,预备参政。12月改组完成,由纳税人普选制改为代表大会制,王正廷

          仍当选主席,因事请辞,由虞洽卿递补出任。
              但是,外交当局的交涉再次碰壁。11月初,郭泰祺多次拜访领袖领事,希望重新协商华董席位
          问题。领事团征求工部局意见,费信惇表示在1926年经中国政府和公使团核准的加入3位华董案
          付诸实施以前,董事会不准备接受任何增加名额的提议。⑤工部局方面不顾此前与华人团体达成

          的谅解,拒绝重新考虑华董席位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英国领事巴尔敦的袒护。华人发起抗捐
          运动后,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Miles Lampson)曾敦促巴尔敦利用英军在沪的有利形势,推动工部
          局在华人参政等问题上适当让步,营造华洋友好氛围,以改善外界对上海外侨的观感,延迟中国收
          回公共租界的进程。⑥一些在上海的英国军政官员也曾私下向地方官员表示,赞成增加华董席位



             ①  《反对工部局增捐案解决》,《申报>,1927年8月24日,第4张第13版。
             ②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495页。
             ③  《反对工部局增捐案解决》,《申报>,1927年8月24日,第4张第13版。
             ④  《纳税华人会今日召集重要会议》,《申报),1927年10月26日,第3张第9版;《商总会紧急会议纪》,《申报),1927年11
          月11日,第4张第15版。会议暂定要求6华董席位的原因不详,但鉴于当时工部局董事会的组成为英国5人,美国2人,日本2
          人,其旨似在使华董席位多于其他任何一国。与会者另有9华董的主张,则意在华洋董事人数对等。
             ⑤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524—526页。
             ⑥  Lampson to Barton, July 27, 1927, Robert L. Jarman ( ed. ) , Shanghai: Political & Economic Reports, 1842 — 1943: British
          Government Record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ity, Vol. 15, pp. 559 -561.
           68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