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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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史屠寃             2020年第6期




                                  三、工部局强制征捐与南京外交当局的交涉



              与工部局交涉失败后,纳税华人会在宣传中依然坚持反对加捐,且有更趋激烈之势。7月11
          日,临时执委会即根据举报对天津路山东银行已缴纳新增房捐一事展开调查,随后致函各主要商业

          团体,谴责该行“破坏国民革命之宗旨,不执行租界我华市民代表大会之决议”,并称外交部训令
          “是对我华市民之公意,绝对尊重,则凡我华市民,尤宜一致坚决拒付,以为外交当局之后盾”。另
          发布紧急通告一则,除重申一致拒付增捐外,还号召市民汇报工部局加征其他捐税及相关苛政的情

          况,以备“转呈外交当局严予交涉”,颇有扩大抗捐范围之势。①此后两日,临时执委会接连召开紧
          急会议,商讨应对工部局征捐办法和处罚山东银行事宜,并再次函请郭泰祺尽速交涉解决加捐案,
          以免“人心惶惑,易致功败垂成”。②

              另一方面,工部局与华人代表交涉后,列强驻沪领事团首次表示了支持加捐政策的立场。对于
          加捐案,领事团内部原本不无分歧。③加之时局微妙,故华人发起反对加捐运动后,领事团起初并
          未明确表态,而只是充当特派交涉员与工部局之间的沟通中介,或是期待华洋双方达成妥协,化解

          危机。7月10日华洋交涉失败,领事团于次日正式回复郭泰祺6月28日的抗议函,表明了支持工
          部局的立场。复函称,加捐政策是为了公共租界全体居民的福祉,且所增税率对每个纳税人都无甚
          “负担”;同时,对于华人团体援引“己亥协定”指责加捐未征得中国地方政府同意,领事团也进行了
          反驳,认为华人曲解了协定原意,工部局加捐与之并无违背。④

              得到领事团后援的工部局董事会更无退让之意,于7月15日发表长篇备忘录,逐一反驳华人
          抗捐理由,解释加捐的原因和必要性。⑤此时,原定两周缓期已届,工部局遂开始对抗捐的华人商
          民实施强制征收。强制办法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经过法律程序,起诉拒缴的华人商家。考虑到

          诉讼和审判的程序繁琐费时,董事会决定先起诉个别较大的商家。7月15日,工部局向中国政府在公
          共租界所设临时法院起诉浙江实业银行,并申请加快办理。对于在香港注册的永安公司和先施公司,

          则向设在上海的英国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有利的裁决”,便于能“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o®
              对普通华商,工部局则采取另一类强制措施,即不经司法程序,而直接使用行政和警察手段征
          收。7月20日,董事会命巡捕房和捐务股书面通知一些旅馆、剧场、电影院和商店,如24小时内不
          缴纳房捐,将暂扣经营执照,并派驻岗哨禁止营业。⑦此后数日,约有40家华人商业机构因拒绝缴

          纳而被扣押执照并查封停业,由巡捕看守。期间,巡捕不仅粗暴驱逐顾客,而且发生殴打甚至拘捕
          店员的事件。⑧同时,巡捕房扣押了一些商店为门卫所购手枪,声明不负治安责任,并威胁撤走银



             ①  《纳税华人会坚决反对增捐》,《申报),1927年7月12 EJ,第4张第13版。
             ②  《纳税会反对增捐之坚决》,《申报>,1927年7月14日,第4张第13版。
             ③  Nicholas R. Clifford, Spoilt Children of Empire, p. 264.
             ④  Copy of Letter from the Senior Consul to Commissioner for Foreign Affairs, Shanghai, July 11, 1927, Robert L. Jannan (ed.),
          Shanghai: Political & Economic Reports, 1842 -1943: British Government Record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ity, Vol. 15 , p. 633.
             ⑤  OfEcial Statement by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 July 6, 1927 (published on July 15, 1927) , Robert L Jarman ( ed.),
          Shanghai: Political & Economic Reports, 1842 -1943 : British Government Record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ity, Vol. 15 , pp. 628 -631.
             ⑥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470T71页。1927年1月北京政府正式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
          廨,改组为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后由南京国民政府接管。
             ⑦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471页。
             ⑧  《纳税会反对增捐之昨日形势》,《申报>,1927年7月22日,第4张第13版;《工部局昨日收捐之形势》,《申报),1927年
         7月23 9 ,第4张第13版;《昨日租界商店坚决反对增捐状况》,《申0,1927年7月24日,第4张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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