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近代史研究》2020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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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史屠寃             2020年第6期


          数次不同规模的华人反对加捐事件,工部局早期虽不无妥协之例,但自19世纪末开始即一贯采取
          强硬立场。1919年华人商民为争取参政权利,也曾拒绝缴付新增房捐,工部局采用强制手段征收,
          华人最终屈服缴纳。①工部局之所以惯以强硬姿态解决华人反对加捐事件,除了财政方面的考量

          外,更重要的是旨在维护自身的市政管理权威。董事会和主要行政官员普遍认为,一旦妥协即是向
          华人示弱,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随着国民革命时期中国民族主义的高涨和反帝思想的
          流播,这种忧惧势必更趋强烈。
              此次华人反对加捐运动不仅影响到工部局的财政状况和市政权威,而且直接挑战了上海公

          共租界的行政体制和政治地位。1927年公共租界总人口约为84万,其中外侨人数不足4万,华
          人居民占95%以上。②据工部局估算,是年华人应缴各项主要捐税总额约为535万两,外侨约为

         435万两,分别占55%和45%。房捐是最大的捐税进项,占总额一半以上,其中华人应缴约320
          万两,外侨约为185万两(皆按16%新税率估算)。③若华人拒缴新增房捐,工部局将减少近40
          万两税收。如果说财政问题尚可尝试其他途径解决,那么华人对公共租界制度和地位的挑战,
          在工部局看来则是更严重的威胁。华人反对加捐的理由除经济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加捐案未经

          纳税华人和中国地方政府同意,其矛头直指公共租界由外侨垄断的市政体制和高度自治的政治
          地位。
               自恃得到列强军队保护的工部局完全无意撤销加捐政策,但由于华人反对运动声势浩大,加之南

          京国民政府与列强关系尚不明朗,工部局的最初应对较为谨慎。6月28日,工部局总裁希尔顿-约翰
          逊(A. H. Hilton-Johnson)向董事会解释称,若从原定的7月1日起按照新税率征收,华人很可能拒
          缴全部房捐,而采用强制手段则可能导致华人总罢市,因此主张在7月头两周内暂时只向外侨征
          税,同时尽快与领事团和中方外交机构沟通,并寻求上海总商会的合作。他认为华人反对加捐主要

          是一场政治运动,一些极端分子试图藉此达到其政治目标,建议董事会先确认南京政府是否支持运
          动,若后者否认,则可通过本地外交机构请蒋介石下令平息风潮。④董事会同意上述观点和建议,

          决定推迟两周向华人征捐,寄希望于南京政府出面解决和总商会的配合。
              通过会晤中方外交官员,工部局方面很快了解了南京当局的基本立场。6月29日下午,总董
          费信惇(S. Fessenden)和总裁希尔顿-约翰逊拜访交涉员郭泰祺。郭称国民政府的既定政策是通
          过谈判而非煽动民众运动以改变租界现状,反对加捐完全是民众自发行为,政府并未支持,国民党

          员活跃其中只是偶然现象。但他同时表示,工部局加捐是不智之举,将扰乱公共租界现状并引发其
          地位问题,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对华人立场自然持同情态度。因此,郭拒绝呈请蒋介石出面压制,而
          是建议工部局与华人代表协商解决,以避免发生严重骚乱,他本人愿从中促成。⑤据希尔顿-约翰

          逊称,外交部驻沪办事处处长陈世光对工部局面临的局势“表示同情”,建议后者在华文报纸上发





             ①  蒯世勋:《上海公共租界华顾问会的始终》,《上海市通志馆期刊》第1卷第4期,1934年3月,第926—950页。
             ②  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0、141页。
             ③  Official Statement by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 July 6, 1927 (published on July 15, 1927) , Robert L Jarman ( ed.),
          Shanghai: Political & Economic Reports, 1842 -1943: British Government Record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ity, Vol. 15 , p. 629.
             ④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456T59页。总裁是工部局的主要行政长官,受董事会的指导,督
          导工部局所有处室,可向董事会提出政治及公共性建议。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210
          页。
             ⑤  uChinese and Increase in Rates,M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诚w Gage林e, July 2, 1927, p. 16.上海市
          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3册,第460页。《郭交涉员对增加巡捕捐之谈话》,《申报),1927年7月1日,第4张第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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