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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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如平 丁书颖/英国与南京事件交涉(1927—1928)
的考虑结果,但英国的表态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决策。”①然而,蓝浦生的主张却获得了日本政府的支
持,新任首相田中义一对英国驻日大使表示:“希望英国在决定单独与蒋介石政府交涉时,能够知
会日方。”②日本的态度进一步坚定了蓝浦生对武汉政府采取强硬政策的决心。5月7日,他致电
英国外交部,强调当务之急是将纽顿调离汉口,以免“徒增耻辱”。③5月9日,蓝浦生再次重申他
的观点,并将起草的撤使声明呈报外交部。④至此,英国政府接受了蓝浦生的意见,决定从汉口撤
使。张伯伦在下议院发表讲话,他在指责武汉政府对五国联合通牒漠视不顾的同时,强调武汉政府
现已失去统治南京之权,所存者只有一虚名而已。英国政府准备与新国民政府交涉南京事件。⑤
5月17日,英国驻汉口领事纽顿正式向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陈友仁递交了撤使声明。声
明回顾了英国对华的友好政策与态度,包括英国公使在汉口参与谈判并留下个人代表维持联系。
然而,中国一系列的反英运动在南京事件中达到高潮,而武汉国民政府未能承担起现代政府应有的
责任,甚至不肯接受极其温和的解决方案,因此英国政府决意将领事纽顿撤出汉口,因为他继续停
留在汉口也对解决南京事件无济于事。⑥18日,陈友仁就英国撤使发表讲话,指出英国所宣称的对
革命和民族主义中国的支持及汉口协定中的和平与调和政策,与实际的对华军事政治干预形成鲜
明反差,颇具嘲讽意味。他抗议英国的指责,表示英国的政策和侵略行为是造成双方关系紧张的罪
魁祸首,英国却毫无根据地将反英运动的起因归结为共产主义的影响,若英国不能将武汉国民政府
视作正统,中英关系将无从改善。⑦至此,英国就南京事件与武汉国民政府的交涉随着汉口撤使而
宣告破裂。
在撤使的同时,英国将交涉的对象转向了南京国民政府。因司法部部长王宠惠与英国驻华公
使蓝浦生有私谊,南京国民政府派他为代表直接与蓝浦生在上海谈判。蓝浦生最初提出应以4月
11日五国通牒的要求作为谈判的底线% 5月24日,王宠惠则提出一份中方准则,强调国民政府将
依据一般国际法准则承担对外国财产损坏的责任,国民政府外交部也将予以道歉,并惩处制造事件
的军队,但同时要求依据一般国际法准则调查列强军舰炮击事件,并给予受害者赔偿。⑧蓝浦生对
中方准则提出了三点异议:(1)关于处罚的措辞过于含糊,未能明确追究程潜、张辉瓒、林祖涵三人
的责任;(2)对由总司令蒋介石道歉改为南京外交部道歉表示不满;(3)反对将不相关的沙基和万
县事件放入准则,并强调英国炮击事件不能提及。王宠惠解释说,目前程潜的立场不明,处置失当
会使其倒向共产党。⑨经过谈判,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并成为英方5月31日准则的雏形,即英方不
再要求中方在声明中提及程潜,但保留有关惩处肇事士兵的内容,可以不必注明由总司令或外交部
负责道歉,而王宠惠也同意中方不再提及英美炮击事件。⑩
然而,南京国民政府在宁汉分裂之际不敢接受“蓝王协议”,并坚持要求增加英美炮轰南京和
① Nanking Views of Eugen Chen, May 6 , 1927 , FO 371/12480 , F4432/1530/10.
② John Tilley te Austen Chamberlain, May 5 , 1927 , FO 262/1679 , pp. 350 - 351.
③ Lampson te Foreign Office, May 7 , 1927 , FO 262/1679 , pp. 335 - 336.
④ Lampson te Foreign Office, May 9 , 1927 , FO 262/1679 , pp. 328 - 329.
⑤ 《气焰熏天之张伯伦为宁案在英下院演说》,天津《大公报》,1927年5月11日,第2版。
⑥ Lampson te Mr. Newton, May 14 , 1927 , FO 262/1679 , pp. 292 一 294.
⑦
Telesram from O' Malles, May 18, 1927, FO 262/1679, pp. 266 -267.
《宁案节略》(1927年11月),《南京事件》第7卷,外交部档案,020 - 990600 - 2126 ; Lampson te Foreion Office, May 24 ,
1927, FO 262/1679, pp. 249 - 250O
⑨ Memorandum on the attempted settlement of the Nanking Incident, December 2, 1927 , FO 262/1681 , p. 2.
⑩ Memorandum of certain informae negogaaons by Lampson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Nanking Outrages of March 1927, December,
1927, FO 262/1681, p.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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