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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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支释寃           2020年第3期


                 中英修订新约取代旧约的条款。5月27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英方)要求解决宁案而不肯提
                 及炮击南京案,诚可笑也%对英国交涉决不让步,宁可迁移时日也。”①5月28日,王宠惠奉命返回
                 上海,向蓝浦生转达了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的要求。然而,蓝浦生认为,炮击一事完全出于保护
                 英侨生命财产,只能表示遗憾,而不存在赔偿问题。至于缔结新约,英方在12月18日声明和1月
                 28日提议中已有表示。②对此,蓝浦生致电英国外交部说,王宠惠要求在文末加入两项条款以挽回
                 其政府颜面:一是提及炮击事件且英国政府有意适当赔偿受害民众;二是提及英国准备与南京政府
                 签订新约取代旧约之愿望。③在蓝浦生看来,英方在处理南京事件中一直采取温和友好的政策,并
                 为之做了巨大让步:(1)鉴于南京事件的恶劣性质,4月11日的五国通牒要求已相当温和;(2)5月
                 31日英方准则在4月11日通牒基础上有实质性的修改。在处罚问题上不再要求提及程潜以免南
                 京政府难堪;在致歉问题上发挥和解精神,不追究致歉主体;在赔偿问题上虽然抗议调查炮击事件,
                 但不反对在南京政府承担全部赔款责任的前提下设置中英联合评估委员会查证实际损失和评估赔
                 款方案。正因如此,蓝浦生对蒋介石和南京政府在处理南京事件上的态度深感失望,“他们似乎觉
                 得解决南京事件可以靠几条简单的条款蒙混过关”,“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错误的,他们轻视
                 对南京事件责任的继承和作为一个文明政府对南军所犯暴行做出全部赔偿的责任,却对达成一项
                 有利于宣扬外交胜利以提高威望的协定表现出热忱”。④英方最终拒绝增加两项条款,蓝浦生也于
                 6月2日离沪返回北京。之后,中方虽然对准则进行了修改,但仍坚持提及炮击事件和修约声明,
                 而英方又始终坚守5月31日准则,会谈陷入僵局。⑤
                     8月,蒋介石被逼下野,南京国民政府改组。宁汉合流后的新政府中不少为前武汉政府的要
                 员,尤其是英国一直力图追究责任的程潜,在新政府中的地位不降反升,这为中英重启南京事件谈
                 判增加了难度% 10月14日,当王宠惠向英方代表建议重启谈判时,遭到英方的质疑。“在英政府
                 之意欲静候中国方面自派委员会调查该案祸首之结果如何,乃数月以来不独该会成立无闻,而对于
                 该案关系最大应即传案研讯程潜,竟迭居军事要职,此则英政府所不解者% ”⑥英方由此认定南京政
                 府处事轻率。紧随其后英国驻南京总领事发来一份有关国民革命军持续占据其房产,环境污秽不
                 堪的报告,加深了英方的消极印象%蓝浦生致电巴尔敦,指示他当面向王宠惠表示如此毫无诚意的
                 会谈恐难持续。⑦
                     10月26日,王宠惠与英方代表巴尔敦会面,首先对程潜一事做出解释,称南京政府提拔程潜
                 是为避免他与唐生智联合而付出的代价%南京准备建立一个由将军组成的委员会调查事件经过和
                 制定后续方案,而程潜的出席能提供相关证据%⑧虽然巴尔敦对中方颇为不满,但还是感受到了王
                 宠惠的诚意%会后他致电蓝浦生说:“至少王宠惠本人言辞诚恳,我认为没有必要宣读你的电报,




                    ①  《蒋介石日记》(手稿),1927年5月27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下同$
                    ②  Nanking incidente, May 29 , 1927, FO 371/12482, F5057/1530/10. 1926 年 12 月 18 日,英方声明:“愿意将修改条约问题
                 及其它尚悬未决之问题,俟华人自己立有政府时,即行与之交涉。-参见王建朗主编,张俊义编《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
                 1911—1949》第4卷下,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68页。
                    ③  Nanking incidente, May 31, 1927, FO 371/12482, F5122/1530/10.
                    ④  Memorandum of certain informaS nesotiations by Lampson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Nanking Outrages of March, 1927 , December,
                 1927, FO 262/1681, p. 41.
                    ⑤  《讨论宁案之基础》(1927年11月),《南京事件》第7卷,外交部档案,020 -990600 -2126$
                    ⑥  《与巴尔敦第二次会谈记录》(1927年11月),《南京事件》第7卷,外交部档案,020 -990600 -2126$
                    ⑦  Memorandum on the attempted setiement of the Nanking Incideni, December 2, 1927 , FO 262/1681 , p. 4.
                    ⑧  Negotiaaons for settlement of Nanking incident, November 1, 1927 , FO 262/12485 , F8400/1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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