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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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超 梁程宏 / 普通中学还是综合中学?
品”的做法 ,呼吁“增设或改办多数高中职业科”,通过增加职业学校满足社会对专才的需求。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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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三三制”实验中,北师大附中受制于各种因素,仍坚持普通教育,保持了注重升学预
备的特色,与热衷学习美式教育制度的南方诸校保持了显著差异。
四、 名校示范与各地反应:“新学制”情境下南北两附中模式的成效与反思
1922 年,胡适出面调停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与教育部关于学制草案之争议,并最终代表全国
教育会联合会与教育部代表姚金坤起草“ 第三草案”。 此草案是对广州学制草案与北京学制草
案的调和,以“新瓶装旧酒”的方式肯定了广州草案,但学制设计上也保留了北京草案的部分诉
求。 实际上,即便是南方改革派,也多持“因教育上之研究发展而改进” 的观点看待“ 国际上( 学
制)之竞争”。 ③ 1922 年 11 月,北京政府正式公布《 学校系统改革案》,“ 新学制” 确立了美式“ 三
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保留了“四二制”“二四制”的设计,规定“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视
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 高级中学按照东大附中模式实行“ 分科制”,分“ 普通、农、工、商、
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 ④ 1923 年 6 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
确定中小学课程标准纲要,将中学课程规定为学分制和选科制,高中采用综合中学制,分设普通科
与职业科。
不难发现,“新学制”已认可东大附中模式,将综合中学作为中学教育的前进方向,而该模式的
背后支持者———南方派与留美派人士亦得政界青睐,江苏省教育会骨干、以办职业教育蜚声全国的
黄炎培更是获任教育部总长之邀。 同时,对于中学改革中南北聚讼纷纭的“新学制”与“第二部”之
议,同样给予“酌量地方情形”“得视地方需要”等规定,给各地学校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 东大附
中与北师大附中,无疑便是对“学制之改革试验”“致力尤多”的袁希涛所指“含模范的研究的性质
之学校”,同杜威在美国创立的“试验学校”(Experimental School)一脉相承。
(一)综合中学制的实施效果
在东大附中示范与“新学制” 颁定的基础上,1922 年后不少省区组建了综合中学或分部制中
学。 从地区看,广东、江苏、湖南行动较为迅速,采行此制者有广东之省立第一中学(广雅中学)、执
信中学、知用中学,江苏之省立一中(南京中学)、省立二中(苏州中学)、省立五中(常州中学)、省
立八中(扬州中学),湖南之岳云中学、明德中学等。 此外,还有江西省立第二中学(心远中学)、浙
江春晖中学、直隶第一中学、天津南开中学等学校。 总体而言,南方诸校的反应明显胜于北方。 ⑤
而南北诸多名校的积极实践,使得综合中学的探索成为全国性的热潮。
从具体操作看,各校开展职业教育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综合中学仅作为一种办学原则,且多体
现在学校课程与科目上。 如浙江省将第二至第十一省立中学分别与对应的师范中学合并,改组为
高级中学,各设初级中学、高等师范科、女子师范科与普通科,并将省立各甲种实业学校一律改为高
① 林砺儒:《我对道尔顿制的态度》,《晨报副刊》“道尔顿制研究号(二)”,1925 年 8 月 7 日,第 47 页。
② 《北平师大附中高中文实分科意见书》,《北京师大附中》,第 163 页。
③ 袁希涛:《新学制草案与各国学制之比较》,《新教育》第 4 卷第 2 期,1922 年,第 137 页。
④ 《大总统颁布施行之学校系统改革案(节录)》,璩鑫圭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实业教育·师范教育》,上海教
育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845 页。
⑤ 施行改革的中学数量众多,粤省情况可参见广州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近百年教育史料广州文史资料专
辑》,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170—180 页;其余省份情况见陆殿扬《民国十一年之中学教育》,《新教育》第 6 卷第 2 期,1923
年 2 月,第 267—2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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