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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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5 期


                               向顾维钧作了简明而完整的表达:“到华盛顿后,由英美居间周旋,在会外磋商解决。”                                     ①
                                   (二)日本围绕在山东地盘与美英博弈
                                   日本寻求解决“山东问题”,意在维护其在山东势力,但美英“于维持机会均等主义、保守德前

                               治青岛时各国所享权利两层,亦视为根本要着”。                     ②  这就决定了日本与美英必定围绕各自利益展开
                               博弈。 这一过程的起点是胶州湾“交还”后的管辖问题,焦点则在于胶济铁路是否由中日“合办”。
                                   日本最初策划的“交还”,是“将整个胶州湾租借地(包括海面与岛屿)都作为青岛日本专管租
                               界”,驻扎日军,由日方征收各种赋税,办理港务、港湾修筑与填埋,管理水产业,负责租借地一带海

                               面警务;别国人可在日租界杂居,或另设公共租界。                      ③  因此,在巴黎和会上,日本代表提出了在胶州
                               湾设立日租界问题。 但是,这被斥为“损害列强利益,威胁远东和平的基础”。                                 ④  1920 年 3 月,上海
                               英国商会会长发表演说,抨击日本在青岛“一直在采取措施掌握该地港湾、船坞、码头、铁路终点等
                               一带土地的实权,且竭力妨碍别国人在商业中心地得到财产”,“不愿对别国人给予机会,以使其与
                               日本国民在同等且公平的条件下通商”;主张原德国租借地“要按照各国人平等的原则,由以拥有
                               财产为基础选出的市政厅来支配”,海关要“与中国海关一律”,并管理港湾、航标、码头、船坞及码

                               头仓库。   ⑤  另外,在美国,从中国爆发五四运动到华盛顿会议召开之前,谴责、抨击日本在远东扩张
                               尤其是图谋独霸山东的声浪也很高。                ⑥  而当时的日本还很需要列强支持,难以公开对抗机会均等
                               主义,故在 1921 年 9 月提出的《山东善后措置案大纲》中宣称,“如中国政府将租借地全部作为自
                               开商埠,承认外国人居住与工商业及其他一切合法职业之自由,且尊重承认外国人已得权利”,则

                               日本收回设立本国租界乃至公共租界的要求。                     ⑦  而这最终也在《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中规定下来。
                                   但是,日本回避与美英对抗,决不意味着它愿在山东收缩自身地盘。 必须看到,条约同时还规
                               定:“外国人民在德国旧租借地区域内之既得权,无论在德国租借时或日本军事占领时经合法、公
                               道取得者,应尊重之。” 此规定虽用了中方“声明”名义,但源于日方《山东善后措置案大纲》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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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暗藏日本固守地盘之计。
                                   本来,胶州湾“开为商埠”不过是增加一个自开口岸,所谓外国人在此的权益,尽可援引既往相
                               关条约规定,但日本却特别提出“尊重”外国人在德日占据期间所获“既得权”,其内涵涉及“自由居
                               住并经营工商及其他合法职业”,日方对胶济铁路及沿线淄川、坊子、金岭镇矿山与所占土地享有
                               权利,可以将胶州湾海岸所产之盐销往日本,拥有在青岛与佐世保之间所设海底电线,合办电灯电
                               话、屠宰场、洗涤所,在青岛开办学校和寺院、保有墓地等。 需特别指出的是,按当时青岛日本居留



                                  ①  《收驻英顾公使(维钧)电》(1921 年 10 月 26 日),《中日关系史料·山东问题》上,第 332 页。 对于中日谈判过程,已多有
                               述论,拙文不赘。
                                  ②  《收驻英顾公使(维钧)电》(1920 年 10 月 19 日),《中日关系史料·山东问题》上,第 271—272 页。
                                  ③  『青島還付ニ伴フ日支交渉案件ニ対スル希望  山東地方ニ於ケル行政組織変更ニ伴フ希望』、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蔵、ア
                               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C10128365100。 拙文引用的日本防卫研究所、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国立公文书馆的
                               档案,均来自亚洲历史资料中心网站,故后面注释中只列藏所和网上编码,不再标出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レファレンスコー
                               ド字样。 再,对胶济铁路合办问题,曾田三郎「山東鉄道をめぐる日中交渉と日本人主任雇用問題」可参考,见本庄比佐子编『日本
                               の青島占領と山東の社会経済  1914—22 年』、85—87 頁。
                                  ④  「山東問題解決ノ行悩ミニ鑑ミ今後我採ルブキ外交方針ニ関シ意見開陳ノ件」 (1919 年 6 月 17 日)、『日本外交文書』
                               大正 8 年第 3 冊上卷、外務省、1973 年、345—347 頁。
                                  ⑤  「上海英人商業会議所総会ニ於テ議長ガ青島問題ニ関シ日本ノ態度ヲ非難シ各国人平等ノ原則ヲ主張ノ件」(1920 年
                               3 月 27 日)、『日本外交文書』大正 9 年第 2 冊上卷、35 頁。
                                  ⑥  参见王笛《华盛顿会议前后的美国对华态度》,《近代史研究》2019 年第 5 期。
                                  ⑦  「山東善後措置案大綱」、『日本外交文書』大正 10 年第 2 冊、41—42 頁。
                                  ⑧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3 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2 年版,第 2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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