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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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5 期
如 11 月 18 日《香港工商晚报》刊出对“钨商某君”的采访,其声称“最近钨矿价格大跌,处于商业凋
零之秋,我商正急弥救未遑,遽闻外商绅缔约专卖,消息传来,惊骇之余,当已奔走呼号,请愿当局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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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此案” ,所表达的正是“我商”即陈秋安方的态度。
10 月起,陈秋安、胡俊两个集团围绕粤砂专营“积极分头奔走,或请奥援,或事宣传,竞争极
烈”。 ② 其中陈秋安方反应更激烈。 10 月 9 日,陈秋安等钨商 40 多人到省政府集体请愿。 他们声
称并不反对专营,赞同统一对外“自为经济政策之所特许,更为实业建设一定前进之途径”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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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专营应由谁来主导及矿商将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反对“投机分子借名掺夺,滋扰压迫”。 ④ 应陈
秋安之邀,10 月中旬,刘石心等赣、湘、桂三省钨商代表来到广州。 陈秋安与三省代表商定,粤、赣、湘、
桂四省钨商“取一致行动”,“倘某一省有事发生,则三省相机协助,扩大声援”。 ⑤ 他们还扬言,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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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粤赣湘桂各省钨砂不再从广东出口,“一律由他省出口” ,这无异于对广东钨砂专营釜底抽薪。
与陈秋安方面不断请愿、诉诸媒体、请外省同行声援有所不同,胡俊一方很少公开发声,对粤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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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报道乃至陈秋安方的直接点名,几乎不作任何回应。 陈秋安方不时抨击胡俊为“建兴余孽” ,
胡俊方亦不反击。 此种反常,除了因在当年的包办中建兴比利济影响更大、更恶劣,更重要的则是
胡俊背后有广东政府撑腰。 与胡俊方的政治资源相比,陈秋安方固然不是一无所有,但明显逊色。
陈秋安方面,孙科任南京政府铁道部部长时,同出于岭南大学的陈秋安和胡继贤均任职于该部。 ⑧
胡继贤 1931 年回粤任省建设厅厅长,对陈亦有关照。 胡俊方面,其专营得到矿商王宠佑支持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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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佑与王宠惠是兄弟。 此外,胡与陈耀垣关系亦极密切。 1929 年,陈耀垣任中央侨务委员会主任
委员时,胡俊曾就建兴被撤销代营及存砂被扣,以股东代表、美洲华侨身份向该会投诉;陈即为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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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农矿部,并认为这是“任意摧残”。 ○ 建协会发起时,陈耀垣又成为胡俊的入会介绍人。 1 而胡俊
集团中的程勤与国民党元老程天固、邹鲁等也关系深厚。
鉴于陈秋安等坚持本业自决及“呈请在先”,广东政府方面亦无法将其拒于专营之外,于是决
定让“侨方”胡俊与“商方”陈秋安合办专营。 到 12 月,则变为官、侨、商三方合办。 胡俊奉命拟
订“广东官商专营钨矿对外贸易合办规约”,拟成立“官商合办专营钨矿对外贸易组合”,专营期
限为 3 年;省建设厅作为官方,侨业公司和矿商作为商方;总股本为粤币 200 万元,官方不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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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侨、商各占一半股份。 2 1931 年 1 月 23 日,省政府批准上述“合办规约”。 ○
此次广东钨砂专营不收取包办费,官方加入经营和分红,基本消除了过去商包的印记。 同时,
① 《钨矿商反对专卖》,《香港工商晚报》,1930 年 11 月 18 日,第 2 版。
② 《钨矿专营之争承问题:华侨与矿商》,《香港工商日报》,1930 年 10 月 22 日,第 1 张第 3 版。
③ 《钨矿商人呈请组合作社》,《香港工商日报》,1930 年 10 月 10 日,第 2 张第 2 版。
④ 《钨矿商昨向省府请愿》,《广州民国日报》,1930 年 10 月 10 日,第 2 张第 2 版。
⑤ 《四省钨矿商人大联合》,《香港工商日报》,1930 年 10 月 17 日,第 2 张第 2 版。
⑥ 《钨矿专营之争承问题:华侨与矿商》,《香港工商日报》,1930 年 10 月 22 日,第 1 张第 3 版。
⑦ 《广州金属矿业同业公会筹备员徐军雁等致行政院电》(1930 年 11 月 21 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行政院档案,二/ 3390。
⑧ 岭南大学同学会编:《钟荣光先生传》,岭南大学广州校友会 2003 年版,第 76 页。
⑨ 《建设厅提议书》(1930 年 12 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 5 辑第 1 编,“财政经济”(6),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6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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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侨务委员会致农矿部快邮代电》(1929 年 12 月 2 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实业部档案,17 - 24 -
14 - 032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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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建设协进会第三次会议纪录》,《广东建设协进会筹备委员会周刊》第 1 期,1930 年 8 月 1 日,第 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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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官商专营钨矿对外贸易合办规约“修定正本”》(1930 年 12 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 5 辑第 1 编,“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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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6),第 663—6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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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本省官商专营钨矿对外贸易合办规约》,《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43 期,1931 年 2 月 10 日,第 220—2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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