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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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6 期

                   文理”“中国语”“中国文”和“华文华语”等。                   ①  为简便起见,有时甚至直接使用了其简称“中文”,
                   特别是在与“外国文”对称之时,所以“译学馆章程”里“中文”一词就多次出现 ,而它们的实际所
                                                                                             ②
                   指,都是作为通用语文使用的汉文。
                       在晚清,“中文”一词的出现和早期运用很值得关注。 它一开始就是作为“中国文字”“中国文
                   学”或“中国语文”等词的简称形式并在国家通用语文意义上使用的,这与章程制定者不愿同“国语
                   骑射”政策公然矛盾,避免直接采用“国文”或“国语”作为课程和教科名称,存在直接关系。 新中国
                   成立后,我们不再将民族共通语直接称为“国语”或“国文”,因为就字面而言,“国语”或“国文”仍
                   保留有泛指“本国语文”的传统义,而少数民族语言当然也同属“中国语言”。 为更体现民族平等原

                   则,我们习惯将国家通用语意义上的“国语”改称为“普通话”。                             ③  但字面上同样包涵少数民族语文
                   的“中文”一词,我们在民族共通语意义上加以使用时,却似乎并不像对“国文”或“国语”两词那样
                   敏感。 这是何故? 究其源头,恐正来源于清末这一国定章程或“癸卯学制” 的有关规定,至少与其

                   不无关联,而今人对此尚鲜有明确知之者。
                       在“大清朝”的中国,国家文教根本大法里居然不曾单独提及或强调满文和满语教育,这会令
                   不少今人感到无比惊讶,觉得不可思议,但“癸卯学制” 的确就是如此规定。 可见至 1903 年,追求
                   “教育之普及”“期于全国语言统一,民志因以团结” ,以塑造现代国民为宗旨的国家通用语文概
                                                                    ④
                   念及相关教育理念,已然在国家主导的文教领域里占据了支配地位。
                       官方既已颁发教育改革新法规,民间就会有积极而大胆的响应。 1904 年初,商务印书馆得风
                   气之先,率先编辑推出了通用初等小学堂汉文课本,名为《最新国文教科书》(又名《初等小学国文
                   教科书》)。 蒋维乔等人编辑,张元济等人校订。 该教科书一炮打响,大受欢迎,重版多次。 同其配
                   套出版的《最新国文教科书教授法》(又名《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教授法》)特就“国文”学科概念阐

                   述如下:

                            国文者,以文字代一国之语言也,人有思想,必藉语言以达之,语言过而不留,必藉文字以
                       传之,故国文之用最大,离他学科而独立,良有以也。 虽然,就国文之见于外者论之,则为文字,
                       就国文之含于内者论之,则为意义,文字意义,如物之有表里,二者相须,不可须臾离也,属于意
                       义者,包含人生立身处世之事,且以养成人之智识、道德,教者于此,宜三致意焉。                                      ⑤





                      ①   参见《奏定学堂章程》中各级学堂章程,《大清新法令(1901—1911)》第 3 卷,第 115—375 页。
                      ②   参见《奏定学堂章程·译学馆章程》,《大清新法令(1901—1911)》第 3 卷,第 324—331 页。 仅《译学馆章程》里,“中文”
                   一词就出现了 6 次。 在日本,早有“中文”一词,《日本书目志》中就列有高津锹三郎的《日本中文典》。 清末新政之初,直接以“中
                   文”作为国家通用语文概念使用的例子,在 1901 至 1902 年袁世凯和张之洞有关学堂的奏折中已开始出现。 如张之洞 1902 年 10
                   月在《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中即有使用,其他不赘。 张之洞:《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吴剑杰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
                   库·张之洞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第 394—404 页。
                      ③   “普通话”“普通语”一类词均来自日本,清末时已有传播。 “ 普通语” 一词前文提到伊泽修二就有使用;“ 普通话” 一词,
                   1906 年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自序》中也已使用,其文有曰“余学普通话(各省通行之话)”。 朱文熊:《〈 江苏新字母〉 自序》,
                   《清末文字改革文集》,第 60 页
                      ④   《奏定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大清新法令(1901—1911)》第 3 卷,第 208 页。 《初等小学堂章程》里也强调“外国
                   通例,初等小学堂,全国人民均应入学,名为‘强迫教育’”,“国民之智愚贤否,关国家之强弱盛衰。 初等小学堂为教成全国人民之
                   所,本应随地广设,使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童,始无负国民教育之实义”。 参见之《初等小学堂章程》,《大清新法令(1901—
                   1911)》第 3 卷,第219 页。
                      ⑤   蒋维乔、庄俞编纂,高凤谦、张元济校订:《最新国文教科书教授法》,商务印书馆 1907 年版,第 1 页。 更早采用“国文” 一
                   词的汉语教科书,还有王建善著,文明书局 1903 年出版的《国文教授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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