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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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涛  黄  娟 / 清末“国语”的概念转换与国家通用语的最初构建

                       自 1904 年起,现代“国语”“国文”概念和观念开始在社会上得到有效传播。 如 1904 年 5 月,
                   陈独秀在他创办的《安徽俗话报》上发表《国语教育》一文,就强调“教本国的话”的“国语教育”乃
                   是“现在各国的蒙小学堂里,顶要紧的功课”,其要义在于“俗话教学” 和“统一国语”,尤以后者最

                   为重要。    ①  这位现代国语教育和白话文的早期倡导者和实践者,五四时期提倡白话文运动,鼓吹文
                   学革命,其来有自。 1904 年 10 月,天津《大公报》连载《论国语统一之关系及统一之法》一文,更大
                   谈统一国语的意义与路径,认定“国语者,由祖先传来精神上之财产也。 欲固国民之团结力,则国
                   语实为吸集之方;欲养国民之爱国心,则国语实为启发之具。 此其力量,实足以左右国民之心性,诚
                   哉其有莫大之价值也”。 至于统一国语的路径,作者认为就是要采纳京音官话作为标准,从小学开
                   始,通过逐级而上的学校“国语”教育来实现目标。 文中强调指出:“中国教育今日虽有萌芽,而独
                   于国语之科阙焉不讲,未始非一大缺陷也。 今而欲统一国语,非由蒙小学堂设此一科不为功。 其添
                   设之法,编以国语课本,定以卒业年限,有不学者不予以进身之路,如是则教育之所普及,即国语之
                   所普及也。”     ②
                       民间教科书及相关报刊舆论的国语国文观念之传播,反过来必然影响到学校课程名称的确
                   定,并助推官方正式采纳与使用它。 1906 年 3 月,清廷批准学部宣示“教育宗旨” 折,其中就明确
                   将“国文”与“历史”等科并列、正式确定为讲授汉文汉语的课程名称。                                  ③  这就等于更明确地宣称:
                   通用“国文”即汉文,也就是表达“官话”的文字。 不仅如此,清朝官方还对“ 国文” 与其他学科的
                   关系作出明确说明,强调“国文一科与伦理、历史、地理相为表里,与各科亦均有关系,汉文不通,
                   则各科无从指授,仅通外国文,而不能通译国文亦属无用,且非爱戴本国之心,故国文教员尤宜注
                   重”。 ④  这样,“国文”就被赋予了语言文字学之外的意义,身兼三重责任:作为知识、传授新知的
                   中介、培育爱戴本国之心的载体。 从此,现代汉语“国文”教科名义的概念遂得以风行全国。 该年
                   学部审定通过的暂用教科书里,就有商务印书馆最新推出的《 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 和《 初等小
                   学国文教科书教授法》以及文明书局的《高等小学国文读本》 和中学教材《中等国文典》 等数种。
                   整个清末,通行的汉语国文教科书有近 30 种之多,且不少都广告不断、反复重印,传播极广。
                       既然指代汉文的国家通用语文之“国文”概念已经流行,那么与“国文” 同构相系的“国语” 学
                   科名义自然也就接踵而来,特别是在报刊杂志上使用。 不过总体来看,指代汉语的“国语”概念词
                   符流行开来的时间,还是要比“国文”明显略晚一些,尤其是“国语”获准成为国家正式通行的课程
                   名称和学科、教科专用名义的时间。 1906 年 9 月,清廷下令预备立宪正式开启,这对现代“国语”
                   “国文”概念的流行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朝廷以此为契机,明显加快了将汉语汉文建设成宪政国
                   家共通语文的步伐。 这一时期,朝廷主导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开始广泛强调立宪国民必须识字,选

                   民、公民尤其是议员当懂作为通用语的国语等道理。
                       1906 年 10 月,黄绍箕等各省提学使在预备立宪令发布后特赴日考察教育,伊泽修二等日本教
                   育官员不仅再次反复告诫国语统一的重要性,还特别围绕选择标准语的三条原则,深入阐述了采纳
                   “北京官话”作为中国国语标准语的充足理由,尤其是强调了北京乃是首都和未来议院所在地,而
                   议院讨论必将使用通用国语一点。 这三条原则是:“第一宜选简赅明了者;第二宜选威严足以服人
                   者;第三宜选国内多数人所通晓者。”伊泽修二指出:“北京官话通行于江北诸省,及满州全部,以及



                      ①   三爱(陈独秀):《国语教育》,《安徽俗话报》第 3 期,1904 年 5 月 15 日,第 19—20 页。
                      ②   由观生:《论国语统一之关系及统一之法》,《大公报》,1904 年 10 月 28 日,第 1 版;《 大公报》,1904 年 10 月 29 日,第 1
                   版;《大公报》,1904 年 10 月 30 日,第 1 版。
                      ③   学部:《奏陈教育宗旨折》,璩鑫圭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 545 页。
                      ④   《练兵处奏筹拟陆军小学堂章程规则折》,《大清新法令(1901—1911)》第 3 卷,第 598 页。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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