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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 2 期

                     (二)1940 年防泛新堤春厢工程的迟误
                     黄委会河南修防处接管防泛新堤之后,即将之列入修防范围,实行分段管理。                                   ①  所谓修防,包
                 括春厢、防汛、防凌等项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春厢,即每年桃汛到来之前实施的堤防培修工程。 对
                 于防泛新堤而言,由于其修筑质量不佳,春厢尤显重要。 早在 1939 年 11 月,黄委会就制定了 1940
                 年度防泛新堤春厢工程计划,预算经费约为 59 万元(另需约 7 万元管理费)。                             ②  战前黄河修防办法
                 列明,豫省河段每年的修防经费,应由该省财政支拨 40 万元;不敷之处,从中央每年拨助黄委会的

                100 万元经费中酌量补助;若因迟拨款项造成后患,应由拨款机关负责。                              ③  但是,由于战时河南财政
                 紧绌,1940 年度的春厢经费只能依赖中央的拨款。 过往中央的补助经费会在上年冬季或当年春季

                 先拨一半,5 月之后再补齐余款。            ④  但 1940 年度直至 4 月桃汛已届,中央仍未拨助分文。
                     黄委会只得以国防名义借助军方力量促使经济部拨款。 日伪防泛东堤的修筑正可为之张目。
                 据军事委员会天水行营所获情报,1940 年春开封伪河南省公署从北平伪临时政府领到 50 万经费
                 修筑防泛东堤。 随后,黄委会豫省河防特工临时工程处派员实地查勘,得悉日伪东堤工程“已积极
                 赶进”。 据此,黄委会指出,“加强防泛西堤各项工程,实属目前最急切之要图”,并因此请求经济部

                 先拨修防专款(包括新、旧堤春厢费,防汛费等)60 万元,以便及时兴工,“以资抵抗,庶免贻误”。                                       ⑤
                 此外,黄委会亦通过第一战区司令部,请军事委员会向经济部催拨款项。                                ⑥  最后,经济部虽然不得
                 不予以拨助,但对黄委会的工程计划表示质疑,指出“防泛西堤原系沿溃水之边际修筑,其冲刷当
                 不至过剧,是否需要多量之护岸及坝工,应详为审慎办理”,并令其将春厢工程费缩减至 40 万元之
                 内。 ⑦  此一质疑正为黄委会日后免责留下了借口。
                     黄委会并没能照原计划办理春厢工程。 据该会报告,其于 5 月领到 60 万元修防专款,截至 7
                 月初,共支出预付款 25 万元,不过实际用于春厢工程的只有 10 万元,用作防汛工料费计 13 万元、
                 管理费计 2 万元。 对此,黄委会解释,“春厢工程既遵令较原定计划缩减修做,自不可不充分准备
                 防汛料物”,并另请中央续拨 30 万元修防专款以支应新堤防汛备料等项要用,惜未能获准。                                      ⑧  实际
                 上,在工多、时迫、款绌的情况下,黄委会仅能就新堤“最险、最要处予以加培”。                                ⑨  因此,即便防汛料
                 物准备充足,遇有大汛,新堤溃决的风险也难以避免。 1940 年黄河水势较前两年明显增多,尤其在
                7 月,陕县流量陡涨至 1 万立方米/ 秒以上(见表 1),以致新堤处处吃紧。 虽经全力抢护,但 8 月新
                 堤尉氏县十里铺与寺前张两处还是发生决口。





                    ①  徐福龄:《抗战时期河南省黄河防洪》,《河南文史资料》第 37 辑,河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1 年版,第 25—26 页。
                    ②  《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泛新堤二十九年度春厢计划书》(1939 年 11 月),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3 - 4)。
                    ③  《统一黄河修防办法纲要》(1936 年 11 月 10 日行政院颁行),《法令周刊》 第 334 期,1936 年 11 月 25 日,“ 法令( 甲) 法
                 规”,第 5—6 页。
                    ④  《黄委会致行政院电》(1940 年 4 月 15 日),行政院档案,2(1) - 9279。
                    ⑤  《黄委会致经济部电》(1940 年 4 月 18 日),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3);《黄委会致行政院电》 (1940 年 4 月
                15 日),行政院档案,2(1) - 9279;邢汉三:《日伪统治河南见闻录》,河南大学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187—194 页。 豫省河防特工临
                 时工程处系由黄委会于 1940 年 3 月在郑州成立的负责修筑新河道御敌工程的机构。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志总编辑室:《河南黄
                 河志》,内部发行,1986 年,第 376 页。
                    ⑥  《抄卫立煌致军事委员会电》(1940 年 4 月 24 日),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2)。
                    ⑦  《经济部致黄委会电》(1940 年 5 月 9 日),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2)。
                    ⑧  《黄委会致经济部电》(1940 年 7 月 9 日),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2);《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修防处廿九年
                 度新旧堤春厢及防汛各项工款总表》,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17 - 01(3);《黄委会致经济部电》(1940 年 8 月 5 日),经济部档
                 案,18 - 20 - 02 - 031 - 01(1 - 2)。
                    ⑨  《黄委会致经济部》(1940 年 7 月 29 日),经济部档案,18 - 20 - 02 - 031 -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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