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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清平 / 全面抗战前期四川施行盐务新制的困境与破解之举

                 增,导致大后方食盐供不应求,不少地方盐价飞涨,甚至出现“盐荒” 现象。 连战时首都重庆也在
                1939 年 1 月“发现缺盐情事”。 据调查,这是因“未受统制之盐摊小贩,乘机抢购囤存,致使一时盐
                 价飞涨”。 对此,“政府以一时岸地缺盐价高,归咎运商之居奇,运输之不力,始有根本改革之议”,
                 并“认为运商短运,有以居奇且咎及统制自由盐法不良,有更张必要”。                              ①
                     这时期,大后方新津、石柱、兰古、浦江、广安、高县等地均出现缺盐现象。 甚至在 1939 年春,川
                 西各县因该岸团体销商办理不善,发生“人造盐荒”的情况。 为了解决缺盐问题,防止奸商囤积居
                 奇,国民政府于 1939 年 9 月“各地贴出场盐官运,岸盐官接,并先行招商代运,重新改制”。                                ②
                     再次,从保障抗战前线食盐供需来说,鄂湘等地急需供给。 1938 年 10 月,日军占领广州、武
                 汉,国民政府中央退居西南一隅,鄂、湘等地成了抗战前线。 前方食盐唯赖川产,川盐的销区因之扩
                 大,除供给后方之需,还要保障鄂、湘前线,“佥以军事第一、胜利第一原则之下,供给前方所关至
                 巨”。 一些本来销往叙永、涪陵两岸的盐“挪运湘、鄂,以济战区”。 在盐产不能迅速增加的情况下,
                 “遂致边计各岸形成供不应求”之势,“而零盐店贩,自然造成盐荒之现象”。                                 ③  为了解决前线的缺
                 盐问题,国民政府一方面下令赶运湘、鄂之盐,另一方面进行盐务改制,以统筹食盐的运销。
                     最后,从应对财政危机的意义上讲,施行新制也是为了掌控食盐资源,保证稳定的财政税源。
                 新盐制相较于统制自由制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新制凸显了官收、官运,目的在于由政府完全掌
                 控食盐的产、运、销。 “在盐由民制的情况下,盐的官收是主要环节,这不但是控制盐源的必要,也
                                    ④
                 是控制税源的必要。” 盐税是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全面抗战以来,沿海各地相继沦陷,
                 盐税为日方所截留,导致中国的巨额盐税锐减。 与之相对,国民政府的财政支出却在全面抗战以来
                 猛增。 1939 年 1 月,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报告,“抗战以后,税收不及平时之半,而支出则倍于从前,
                 此一年半之亏短达二十万万元以上”。                ⑤  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为解决财政危机,坚持抗战,国民政府除采取增税、举债、发钞等常规手段外,还变革盐制,以保
                 证稳定的盐税。 在七七事变爆发不久,盐政总局在谋划盐政时提出,“战时盐政,对于人民淡食一
                 层,尚可无虑。 所应筹划者,厥为国家税收”。                  ⑥  此语道破了国民政府变革盐制的真实意图。
                     虽然国民政府一再强调“对于盐税,则不仅注意税收,必须兼顾民食” ,但在面临严重财政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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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的情形下,增加盐税仍是国民政府进行盐务变革的首要考虑因素,所谓“战时盐务,已随抗战而
                 并进,中央对盐务之倚重,除供应军需民食外,对国家战时财政之筹措,国军副食费之附征,均取给
                 于斯,具见我最高当局重视盐务之切”。                ⑧  在应对财政危机的迫切需求之下,变革盐制成了国民政
                 府摆脱财政困境的一个突破口。 正如缪秋杰所说,“抗战军兴,重要海盐产区,先后沦失,运道阻
                 绝,腹地各省,运不济销,民食税收,均有困难,乃藉‘民制、官收、官运、商销’政策之推行”。                                    ⑨


                    ①  《犍场引岸运商联合办事处致电川康盐务管理局》(1939 年 8 月 18 日),自贡市档案馆藏,川康盐务管理局档案,0003 -
                05 - 02818。
                    ②  《成都市政府致四川省政府呈》(1939 年 9 月 22 日),四川省档案馆藏,四川省财政厅档案,民 059 - 01 - 1505。
                    ③  《犍场引岸运商联合办事处致电川康盐务管理局》(1939 年 8 月 18 日),自贡市档案馆藏,川康盐务管理局档案,0003 -
                05 - 02818。
                    ④  金鑫等编:《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盐税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10 页。
                    ⑤  孔祥熙:《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财政部财政报告》(1939 年 1 月),《民国档案》1986 年第 2 期,第 74 页。
                    ⑥  《1937 年 7 月 28 日盐政总局总办朱庭祺为筹划战时盐政致财政部部、次长密签呈》,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
                 编:《中国近代盐务史资料选辑》第 4 卷,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0 页。
                    ⑦  孔祥熙:《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财政部财政报告》(1939 年 1 月),《民国档案》1986 年第 2 期,第 71 页。
                    ⑧  杨兴勤:《中国战时盐务问题》,国民出版社 1943 年版,“再序”。
                    ⑨  缪秋杰:《当前治盐政策之使命》,《盐务月报》第 5 卷第 1、2 期合刊,1946 年 12 月,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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