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2023年5-6月
P. 93
2023 年第 3 期
段,1895—1927 年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基本特征发展阶段,1927—1949 年为中国半殖
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崩溃、新民主主义经济胜利阶段。 第三种主张分四个阶段:1840—1864 年(太
平天国失败)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开始形成阶段,1864—1895 年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
建社会经济完全形成阶段,1895—1927 年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进一步加深阶段,
1927—1949 年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统治阶段。 其所以把 1864 年也作为划段界标,是由于在 1864
年以前中国的社会经济基本上还是封建经济和自然经济,而 1864 年以后自然经济解体了。
另一类意见是以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作基本线索,主要有两种主张。 第一种主张分三
个阶段:1840—1895 年、1895—1927 年、1927—1949 年。 理由是: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对中国
的经济侵略改以资本输出为主,这个转变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 1927 年以后,一
方面蒋介石反动集团把民族资本的发展推上更加残破的境地,而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开
始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已开始产生新的经济体系。 第二种主张分四个阶段:1840—
1870 年、1870—1911 年、1911—1937 年、1937—1949 年。 理由是:19 世纪 70 年代以前,外国对中国
没有投资;19 世纪 70 年代以后,外国开始对中国投资;1911 年以后,外国对中国大批投资,同时中
国民族资本也开始发展起来;1937 年以后,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发展起来。 ①
实际上,上述第一类意见中的第二种主张和第二类意见中的第一种主张在具体的分期上是相
同的。 以后,此类正面的讨论少了,在几种高水平的中国近代经济史通史的编写中,主编们采取了
他们各自认为合适的分期方法。 例如,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以 1920 年
为分期,将中国近代经济史划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
中国资本主义两大阶段。 该书编者在第二卷第一章导论中说:“我们认为:经济史的任何分期法,
都不免带有随意性;根据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的观点,我们不去强调分期的原则意义,而是
便宜行事,遵从习惯。 预计写 1840—1949 年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至少需 150 万字,势必分成两
卷;若采用近代史习用的以五四运动为界,则两卷篇幅大体可以平衡;这就是理由。 因而,我们以
1920 年作为本卷下限,并名之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以便独立发行。” ② 这样
的解释是非常中肯的,“便宜行事,遵从习惯”,确实反映了学界在这个问题上各取立场的心态。 严
中平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第一卷是从 1840 年到 1894 年,汪敬虞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第
二卷则从 1895 年到 1927 年,刘克祥、吴太昌主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 第三卷从 1927 年到 1937
年,如果以后补齐第四卷,自然会从 1937 年写到 1949 年。 丁日初将上海近代经济史划分为 1843—
③
1894 年、1895—1927 年和 1928—1949 年三大阶段 ,并主编了《上海近代经济史》 第一卷(1843—
1894 年)和第二卷(1895—1927 年)。
这些分期都有各自的道理,都是可以成立的。 分期带有主观性,也不应有绝对的标准。 本文在
前人的基础上,尝试再提供一种分期的思路,加深对中国近代经济发展模式的认知。 笔者以为,应
根据近代中国经济演变本身的规律来分期,这种规律既包括西方列强用武力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
条约及对中国经济的操控所造成的结果,也包括中国人民、中国实业家努力奋斗所取得的成果,后
者尽管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产物,但也与列强单方面的图谋不尽一致。 这一分期法是将中国近代
经济的发展演变划分为五个阶段。
① 孙金铎:《关于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分期问题的争论》,黄逸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选》 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953—954 页。
②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2 页。
③ 丁日初主编:《上海近代经济史》第一卷,“前言”,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5 页。
9 2